要比私募证券受到更多的限制,具备更高的条件。例如,必须向主管部门提交证券发行注册申报书;公开内部财务信息和有关资料;要求接受证券评级机构的资信评定,向社会投资者提供投资决策的参考依据;有时需要提供抵押或担保,或者要求发行者的某些财务指标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等等。这些方面的限制和要求,会使发行者增加一笔成本费用,并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但公募证券的优点是:①可以提高发行者在证券市场上的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可以分散债务,避免大的债权人或持股者干预。②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考虑,公募证券真正体现了开放性、
市场性的原则,可以通过众多投资者的市场选择,达到社会资金的合理流动和合理配置。③由于公募证券具有市场性,它易于进入证券流通市场进行买卖转让,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股票发行对象大致有三类:一是原股东;二是除原股东以外的本公司职工、往来客户以及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的第三者;三是社会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面向第一和第二类对象发行股票,一般为私募,发行条件优惠,通常按比例配股,发行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一般采取面额价格或中间价格。面向第三类对象发行的股票,即为公募,发行条件多取市场价格。如果说股票的发行有相当部分采取非公募方法,那么债券则绝大部分采取公募方法发行。因为债券的发行者不限于股份公司,发行对象也不必局限于公司股东或少数特定的第三者。一些国家甚至强制要求某些债券必须通过公募方法发行。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强制要求电力、煤气、电信电话、制造等企事业的债券必须采取公募方法发行。从目前各国的情况看,公募证券是证券发行的主体,并且呈现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以日本为例,1967年采用公募发行的公司只有67家,到了1981年公募股票的公司上升到239家,公募股票金额由77亿日元增加到5569亿日元,所占比例由3‰左右提高到 65.5%,足见公募股票增长速度很快。至于美国的证券发行历来都是以公募为主。1975~1981年各类公募证券占全部证券发行总额的74%。中国发行的证券也是公募居多,例如各类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及大部分的企业债券和股票基本上是公募性质。只有少量证券如企业内部集资发行的债券和股票,以及电力债券、冶金债券等重点企业债券属于私募性质。公募证券大多数是委托发行中介机构代理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