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书
- 李钦贤(1996年1月1 日)。台湾美术阅览。台湾:玉山社。
- (2)网路资料
- 无作者。全国法规资料库(1999年6月29日)。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H0080019。
- 无作者。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2006年2月23日)。http://www.arte.gov.tw。
- 无作者。中华民国第十七届全国美展作品欣赏(2005年七月)。http://www.arte.gov.tw/17nae/main-sp01.htm
( The National Arts Exhibi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帝展」是日本文部省所主办的「帝国美术展览会」,在早期是全日本最大规模的美术展览,入选意味着画家无上的权威、荣誉,和前途的保障。对二○年代前辈美术家而言,一旦拚入帝展,几乎就是他们一生最为乐道的光采事蹟。帝展之外,「台展」是台湾美术展览会,与「府展」都是当时全台湾最大规模的美术展览,也是前辈画家们走向成功的必登之峰。之後,全国美展首届自民国十八年年於上海创办,随後移师南京、重庆办理,政府播迁来台後,於民国四十六年复办第四届;又为加强社会艺术教育功能,乃从第9届(民国六十九年)起,改为巡回展形式。本展创办迄今七十余年,为国内公办大型美术展览历史最悠久者,作育英才无数,早期许多得奖者更已成为今日艺坛名家,并受聘担任本展之评审委员,或受邀展出近作,足证美术创作之火,在本展的持续举办中得以传承、绵延。故而当近年各地方及民间美展蓬勃兴起,全国美展仍屹立不摇,参展者视得奖入选为公办美展最高层级之殊荣。
全国美术展览会举行办法,民国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修正後发布开始施行,教育部为提高美术水准,鼓励创作,得每三年在中央政府所在地举行全国美术展览会一次为官办美展中之大型艺术盛事,本展览的特色是邀请与竞奖并存。竞选部分则通过初审及复审程序,审慎评选出最优秀的美术作品颁发奖座并一同展出公开徵集各类美术作品参加展览,或由全国性美术团体推荐作品。为维持全国美术展览会之一定水准,提选或徵集作品均应经审查後展出之。每一届的展出均呈现近三年国内美术创作的风貌与内涵,为美术界相互观摩汲取新知及对於当前的美术发展新趋向的清晰轮廓提供一重要机会。作品类别有:国画、油画、水彩、版画、书法、篆刻、雕塑、摄影、工艺与设计等十项。
为奖励美术作家,全国美术展览会设置奖励金。选购陈列展览之现代重要作品,送国立美术机构永久陈列收藏。制发参加展览作家纪念奖状,或用他种方式予以奖励。全国美术展览会每次应於举行後将参展作品自行出版,或委托出版机构刊印发行之,以助美术教育之普及。全国美术展览会之经费,由教育部於举行年度编列预算,五十余年来一直是我政府迁台以来国内最重大的一项全国公办美术展览,对於开展我国艺术教育、培养艺术创作人才、转移社会善良风尚、充实国民生活品质与提昇国民艺文化修养,发挥相当功能,每三年一次由教育部主办,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承办,全国美展的办理除了加强推行艺术教育外,鼓励研究创作风气以提高美术创作水准,带动国内艺术的发展,均是在弘扬传统的基础上,建立时代的思潮与创作新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