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粘碧华着。2003。《刺绣针法百种:简史与示范》。台北。雄狮。
秦汉时期,刺绣用於服饰之外,进一步用来装饰宫室的车舆。宋朝将天子的仪卫队──卤簿的制服改为绣衣。之後因织绣应用广泛且数量庞大,朝廷设立官署,专门管理织绣的供应。明、清以来,官造制度益趋完备,例如清朝时,在北京设「内织染局」;另在江宁,苏州,杭州等地设「织造局」。这些机构除了制作宫廷织绣用料,还制作帛、诰、敕等文书用品。
除了官方的需求与刺绣内在的艺术价值之外,在社会价值上,精通女红是妇德重要的表现;在经济上,刺绣创造商品价值;在文化艺术上,刺绣有名家的薪火相传。统合来看,刺绣可说是自给自足的艺术,也是流传有序的一门学问。刺绣技法简单易学,绣艺代有创新,实用欣赏皆宜,因此能成为全民艺术。
在民间刺绣上,影响最大、最广的是上海「顾绣」。清初民末之时,沈寿在继承顾绣的基础上,自创「仿真绣」,用针线绣出明暗光影的效果。1930年江苏杨守玉始创「乱针绣」,将西画的线条技巧运用到刺绣的针法上,使画面出现如西洋印象派的绘画效果。乱针绣第二代传人陈嗣雪,从小受父亲绘画的薰陶,「绣画合一」,在台湾推广乱针绣不遗余力。
台湾传统刺绣受到中国福建与广东的影响,广泛应用在服饰上,如帽子、衣裙、肚兜、鞋子等,此外,结婚喜宴挂的八仙彩、寺庙里的神衣及神桌上面铺的桌裙等,都是常见的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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