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部工业局。2008。〈台湾地区工业区用地供给分析〉。《工业区管理通报 (96年度年报)》。2008年5月4日读取。http://idbpark.moeaidb.gov.tw/%A5%FE%B0%EA%A4u%B7~%B0%CF/Statistics/1-1.htm。
第二次世界大战後,在台湾各阶段经济发展计画及国土、区域计画等规范的引导下,工业用地由早期未经整体开发且基础设施良莠不齐,散布在都市较外围地区设置之都市内的工业区、都市以外零星的非都市土地工业用地,发展到由政府主导开发之工业区。
台湾的工业用地有2种不同的供应管道(图1)。一是透过土地使用分区管制手段,在都市计画范围内划设工业区,供都市发展工业之需;在都市计画范围以外的非都市土地,则依据「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其中编定为丁种建筑用地的土地,亦可以供作工业设厂之用。都市计画范围内的工业区与都市计画以外地区所编定的丁种建筑用地,是半数以上台湾工业用地的供给管道。这类的工业用地,主管机构是当地的地方政府。
其二,1960年颁行的「奖励投资条例」,开始提出由政府主导开发之工业区的构想,为台湾工业用地引进规画与管理的机制,并於同年设立台湾第一个具有先行建设基础设施与管理机构的六堵工业区。此种依据「奖励投资条例」或「促进产业升级条例」核定编定之土地,系由经济部工业局、投资开发工业区之公民营事业、兴办工业人及土地所有权人,依法定程式报请行政院经济部核定後编定的工业区,是由工业区开发体系所开发的工业区,也是1960年代以後台湾工业区用地的重要来源。
自1960年设立六堵工业区开始,1966年高雄加工出口区成立,1980年设立新竹科学工业园区,1996年开始推动智慧型工业园区设置,都是针对不同阶段而出现的新工业用地型态,都属於工业区开发体系所开发的工业区 (或称政府编定的工业区),其间的差异主要在主管机构或获得租税奖励的不同。自1980年设立新竹科学园区之後,主管机构为国科会科学园区管理局,不再局限於经济部工业局。後来设立的环保科技园区与农业生物科技园区,主管机构则分别为行政院环保署与农委会。
1960年代设置的工业区集中在台北、高雄两都会区的影响范围内,近60%的工业区集中在高雄市(357公顷)及桃园县(331公顷)。这些工业区的设置,对於日後北部与南部二区域的发展影响颇大,促成台北、桃园地区和高雄地区工业迅速发展,但也出现区域不均衡的批判声音,促成1970年代政府编定的工业区大量在台湾各地扩张。
至1990年代之前,受初期工业区设置的影响,後续工业网络的发展,加上工业连锁、聚集经济等效应,使台湾的工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台湾的北部与南部,在空间上呈现「大集中、小分散」的特徵,而伴随出现一些政府编定的工业区一地难求,但另有一些工业区却呈现半荒废状态。除了政府编定的工业区以外,许多小型的工厂还分布在都市内或都市外围其他非工业用地之上。
1990年代之後,新开发或计画开发的大面积工业用地由昔日的大都会外缘地区,转移到台湾西部滨海地区,如云林县麦寮乡与台南县七股乡。目前台湾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北 (台北县、桃园县)、中 (云林县、彰化县)、南 (台南县、高雄县) 三地。此外,由於云林离岛式基础工业区与彰滨工业区两个大面积编定工业区之规画开发,使云林县和彰化县工业用地整体面积供给排名分别跃居前二名。另一方面,随着1980、1990年代的劳力密集产业外移,都市内的工业用地逐渐转变为住宅或商业使用的工商综合区,成为1990年代中期的购物中心大量兴建的主要区位所在。
中文关键字: 云林离岛式基础工业区 , 彰滨工业区 , 新竹科学工业园区
英文关键字Yun-lin Offshore Industrial Zone , Chang-hua Coastal Industrial Park , Hsinchu Science Park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