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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公路系统
2011-12-02 14:05:25   来源:   点击:

    设计标准次於高速公路的公路系统,以承担区域中心与主要地方中心之间、两主要地方中心之间或区域中心与交流道之间的联络为主要功能。出入口分为完全管制与部分管制2种类型,与主要公路交会时采立体交叉设计,设置交流道或匝道加以连结;与次要公路或地方道路交会时,得采取平面交叉设计,藉由号志管制,故易行性略低於高速公路,易入性则大於高速公路。在车道布设上,快速公路和高速公路均为双向分隔行车且单向车道数不少於双车道,但快速公路未如高速公路全线皆留有路肩。

    在台湾地区,依「公路法」第二条所定之公路行政系统分类,因快速公路多为联络2个以上之县级行政区及省(市)际间的重要干道,故列为省道,由交通部公路总局管理,但列为国道的国道三号甲线(台北联络道)及国道八号台南端至南133乡道交叉路口段,在运输功能上亦属快速公路系统,由交通部台湾区国道高速公路局管理。快速公路行车车速上限为每小时70-90公里不等。路权原为汽车专用,2007年11月1日起交通部开放部分路段供排气量550CC以上大型重型机车行驶,适用规定同一般小客车。

    1964年5月完工通车的麦帅公路可视为台湾第一条快速公路,自基隆至台北,全长22.65公里,嗣後部分路段并入国道一号高速公路。1992年,行政院核定「台湾地区东西向十二条快速公路计画」及「西部滨海快速公路建设计画」,正式建立快速公路系统(图1),构成台湾西半部运输走廊除高速公路系统外的另一快捷网络,加上12条东西向快速公路均将与国道一号高速公路、国道三号高速公路相接,多数亦和西部滨海快速公路连结,更具有辅助及扩大高速公路系统运输和服务范围的功能。东西向12条快速公路及西部滨海快速公路总长为711公里,各线公路已全线通车或部分路段通车,通车路段共计482.2公里。国道三号甲线及国道八号台南端至南133乡道交叉路口段的长度,则分别为5.6和4.2公里。

    中文关键字: 快速公路 , 省道 , 东西向快速公路 , 西部滨海快速公路

    英文关键字Expressway , Provincial Expressway , East-West Expressways , Western Coast Expressway

    参考资料

    1. 中兴工程顾问社。1992。《台湾区快速公路系统整体路网主要计画规划环境背景说明》 。台北:交通部国工局。
    2. 交通部。2002。《交通政策白皮书──91年版》。台北:交通部。(http://www.iot.gov.tw/public/Attachment/WTRANS.PDF)
    3. 交通部公路总局。http://www.thb.gov.tw。
    4. 交通部台湾区国道高速公路局。http://www.freeway.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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