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
2011-12-02 14:08:21   来源:   点击:

    提供各种服务,而非直接制造产品的行业。又称第三级产业。包含范围广泛,从商品的批发、零售、运输、仓储、金融、保险、教育、休闲娱乐等服务性质的事业;服务业的对象有各种尺度,由服务个人的理发业到服务企业的法律、会计业皆属之。一般而言,国家经济发展程度愈高,服务业在国家经济所占的比重愈高。台湾因为贸易发达,在1950年代以农业为主要就业形态时,服务业产值已占国民生产毛额47%,此後服务业产值大略占国民生产毛额一半,至1980年此後服务业产值比例逐渐增加,2001年後约占国民生产毛额70%左右(表1)。

    中文关键字: 第三级产业 , 批发 , 零售 , 运输 , 金融

    英文关键字tertiary industry , whole sale , retail sale , transport , financial

    参考资料

    1. 〈国民所得与经济成长简介〉。中华民国统计资讯网。2008年10月31日读取。
    2. http://www.stat.gov.tw/np.asp?ctNode=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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