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县
2011-12-02 14:09:27   来源:   点击:

    民国时代台湾西北部的县级行政区。东北与台北县相接;东南与宜兰县分界;西南与新竹县为邻;西北临台湾海峡。下辖4市2镇7乡,县治设在桃园市。面积约1,220平方公里,人口近200万人(2007年12月),仅次於台北县、台北市。

    桃园原名「桃仔园」,得名自当时汉人所见的景观。1901年(明治34年)首度出现以桃园为名的行政区划:「桃仔园厅」;1905年更名为「桃园厅」;1920年(大正9年)并入新设的新竹州。1950年桃园县新设,县治置於桃园镇(後改制为桃园市),辖区则由日治时期新竹州桃园郡、中坜郡和大溪郡组成。地形大致以大汉溪石门以下的河段为界,区分为东南和西北两部分。东南面属加里山脉、雪山山脉等山麓地带;西北侧则由高度互异、阶崖明显的台地群构成,由东北至西南可区分为桃园、大仑、中坜、高山顶、铜锣圈、店子湖和伯公岗等地形面。发育自台地的河川,如南崁溪、埔心溪、新街溪、老街溪、双溪、大崛溪、新屋溪、社子溪等溪涧,流路仅10-30公里,流域狭小、支流有限。由於台地地势高亢、溪流短小,水资源相对缺乏,使得传统农家发展出陂塘灌溉的耕作方式。在境内河川无法提供充分的用水条件下,1920年代和1960年代分别修筑桃园大圳、石门大圳,以改善农业水利环境,但仍难以满足大量用水需求。

    1970年代是本县人口大量成长的关键时期。此时,台湾工业部门的比重逐渐超越农业部门,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本县工业发展也在此时期快速成长。在清代土地清丈,以及日人土地调查的结果,本县拥有面积广大的官有地,并被第二次世界大战後的国民政府沿袭而成为公有土地。战後,这些土地陆续或拨付军事单位为驻防地、或分配予眷属为居住地、或划设为政府机关的办公地。工业发展初期,县内的公有地相继设立中坜、幼狮、平镇、龟山、大园、林口等各综合工业区,使本县跃居为重要的工业地带。1990年代以降,台湾的科技及其相关产业崛起,本县因接近台北、新竹的地缘之便,吸引不少厂家纷纷进驻,带来另一波的荣景,并引进人潮。来自二级制造业和三级服务业部门的工作空缺,创造出充足的就业机会,间接促成每年平均2万人的外县市人口移入。

    现有人口包含世居的原住民、客家人和福佬人,战後加入本县大家庭的新住民,找寻工商业机会的外乡人以及追求更好生活的外籍人士;人口总数虽仅次於台北县、台北市,但在人口成长幅度方面,却遥遥领先全台各地。来自泰国、菲律宾、越南和印尼等各国劳工,数量高达7万余人,远高於位居第二位台北县的4万8,000人(2006年12月)。

    中文关键字: 埤塘 , 公有土地 , 石门大圳

    英文关键字pond , Public land , Shimen Jing

    参考资料

    1. 施添福。2001。《清代台湾的地域社会:竹堑地区的历史地理研究》。「研究丛书」8。竹北:新竹县文化局。
    2. 内政统计资讯服务网。http://www.moi.gov.tw/stat。
    3. 〈九十六年第四周(95年底在台外籍人士统计)〉。内政统计资讯服务网,「内政统计通报」。2008年7月24日读取。http://sowf.moi.gov.tw/stat/week/week9604.doc。
    4. 〈土地面积、村里邻、户数暨现住人口数〉。内政统计资讯服务网,「内政统计月报」。2008年7月24日读取。http://sowf.moi.gov.tw/stat/month/m1-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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