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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理总论
2011-12-02 14:10:22   来源:   点击:

    历史地理,是一门透过时间纵轴来讨论空间、区域、地方与人地关系变化的学问,在此立论上,台湾历史地理拥有相当丰富的素材与观点值得讨论。

    台湾,一个面积36,000平方公里的岛屿。地质上,位於欧亚板块与菲律宾海板块的交界带;气候上,是全年高温多雨的热带、副热带季风气候,在内、外营力长年累月的作用下,山脉的分隔与河流的切割造成台湾形成许多碎裂的空间,在历史的时间之河下,提供不同政权、不同族群拥有各自不同的发展空间。

    台湾依政权的移转,大致可以分为5个时期,分别为荷兰、郑氏、清领、日治、中华民国时期,历史地理大致以前4个时期为主要的关注焦点,每一个时期的土地空间拓垦程度为何?区域发展的助力和阻力是什麽?行政权力与在地族群如何相互扣连?国际局势如何影响台湾区域的变化?这都是台湾历史地理所要处理的重要议题,这使得历史地理学虽然与历史学使用同样的素材,却因为关注台湾的空间、区域、地方等不同尺度的发展状态,而与历史学研究有所差异。

    由於历史研究着重「史料」的推论与建构,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未占有台湾之前,目前仅能从少许的文献得知,一位苏格兰人大卫?莱特(David Wright),曾於17世纪40、50年代来到台湾,依其所见,当时的台湾可略分为11区,其中第三区为大肚王(Keizer van Middag)所辖有,位於台窝湾(今台南安平)西北方Patientie溪(今大甲溪)之南,这位王统治17个城,其中最大的城Middag(今台中大肚)是王的首府及居住的地方。大肚王曾管辖27个城,不过其中10个已脱离,当他外出时有一、二位随行者;他不允许基督徒住在他的辖区,通译不准学习他的语言,仅准许他们可以在辖区通行往来。这个记载证明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未来台湾之前,台湾已有部分族群拥有区域性的空间管辖权力,但受制於台湾破碎的地理环境,在空间移动能力未有所突破之前,难以建立一个全岛性的部落。

    1624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抢夺澎湖作为贸易基地失败後,移转到大员(今台南安平)建立第一个现代行政机构,以此为核心开始向四周的原住民番社扩展其行政力量,并透过经济诱因、武力征讨等方式,逐渐连结各地的行政关系,在大员定期集合各地长老召开「地方议会」,以检验与部落空间的连接性,进而在1644年将台湾划分为4个地方集会区:即北路地方集会区(大员以北)、南路地方集会区(大员以南)、东部地方集会区(今台东地区)和淡水地方集会区(北台湾区域),这是台湾最早的行政区域划分。

    1661年(永历15年)「国姓爷」郑成功基於军事需要,率军东征台湾,经过8个多月的时间,热兰遮城不堪长期的围困,终於在1661年底投降,完成台湾第一次的政权转移。郑成功占有热兰遮城後,进行行政区的调整,在普罗民遮城设承天府,名为东都,并以新港溪(今盐水溪)为界,以北称天兴县,以南称万年县;郑成功逝世後,其子郑经即位,於1664年重新调整地方行政区划,改东都为东宁,改2县为2州,并设南路、北路与澎湖3个安抚司,此地方行政制度延续至郑氏末期未再更易。

    1683年(康熙22年),清将领施琅率军攻打澎湖,在承天府接受郑克塽的投降後,郑氏势力正式遭到瓦解。台湾地位受到「主留」与「主弃」的论争,直到施琅上《陈台湾弃留利害疏》後,1684年清政府将台湾收归版图,并正式设置郡县,起初设立台湾府,隶属於福建省,并沿袭郑氏时期的承天府、天兴州、万年州的空间范围,略加调整,改设台湾、凤山、诸罗3县,如此1府3县制的行政空间范围,大致维持近40年,直到爆发第一次的大规模民变──朱一贵事件以後,开始有策略性的调整。

    朱一贵事件发生於1721年5月,朱一贵起初进攻凤山县,後向北进攻台湾府城,台湾的地方行政组织数日遭到瓦解的命运,闽浙总督觉罗满保命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南澳总兵蓝廷珍,於5月由澎湖进兵,至6月收复台湾府城,共计7天,但余党却历2年才完全平定。此事件引发诸罗县辖域过大的疑虑,遂在1723年(雍正元年)以虎尾溪为界,以北增设彰化县、淡水厅。

    1727年,清廷应闽浙总督高其倬之请,原附属於台湾县的澎湖,增设澎湖厅;173 1年,彰化县再析分为二,以大甲溪为界,以南属彰化县,以北至鸡笼(今基隆)均归淡水同知管辖,移驻竹堑(今新竹市),因此大甲溪以北区域,正式设官分治,淡水厅由分防厅变成属厅,从此台湾府下辖的「4县2厅」正式运作。

    相对於诸罗县分设彰化县与淡水厅,噶玛兰厅的出现,显示清政府在台湾岛上有效治理范围的扩张。1807年(嘉庆12年),到噶玛兰拓垦的移民即有谏请纳入版图,1812年,清廷以「据镇、道、府议请设立管理民番粮捕通判一员,作为该地印官,驻劄地处适中之五围地方」,增设噶玛兰厅,属台湾府管辖,至此台湾府辖有4县3厅:凤山县、台湾县、嘉义县(因林爽文事变,自诸罗县更名)、彰化县、澎湖厅、淡水厅、噶玛兰厅。

    1874年(同治13年)发生牡丹社事件,清廷为防范国际社会觊觎台湾,遂再细分与新增地方行政区,以大甲溪为界增设台北府,於是以南的台湾府下辖5县3厅(恒春、凤山、台湾、嘉义、彰化5县及澎湖、卑南、埔里社3厅),以北的台北府下辖3县1厅(淡水、新竹、宜兰3县及基隆1厅),这次的调整改变了近190年以台南为中心的地方权力空间。

    1884年(光绪10年)清法战争爆发,虽然战场仅及基隆、台北一带,然而这场战争却令清政府的战略构思有了新的思维,那就是独立建省,以扞卫东南海疆,经几番行政作业,1887年台湾独立建省,并划分为4个区域,分别是:北台湾为「台北府」下辖淡水县、新竹县、宜兰县、基隆厅;中台湾设「台湾府」下辖苗栗县、台湾县、彰化县、云林县、埔里社厅;南台湾设「台南府」下辖嘉义县、安平县、凤山县、恒春县、澎湖厅,而东台湾设「台东直隶州」治理,如此台湾4个分区的空间概念形成,一直延续到现在。

    1894年,清政府与日本因为朝鲜问题引发甲午战争,战败的清政府派李鸿章赴日议和,於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春帆楼签订条约,其中第二款:「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其中包括台湾与所有附属岛屿,从此一场原本与台湾无关的战争,让台湾脱离大清帝国的管辖。

    日本政府领有台湾後,台湾总督府成为最高行政机关。初期由於面对地方上的大小抗日事件,使得在地方治理上一直处於摸索的阶段,反应在行政区上就是不断地调整,但大体依循清政府3府1直隶州的地方空间规模,到了1901年(明治34年),总督府废止县及辨务署,於总督府下设「厅」,一清政府既有的行政区划,改设为20厅;到了1909年,监於20厅的实施,在行政组织上过於庞杂,精简为12厅。

    1898-1904年,台湾总督府绘制《台湾堡图》,是台湾最早使用现代制图技术绘制的地图,以二万分之一的比例尺,和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现代地图方位,地籍图上缩绘聚落田地,详实呈现当时台湾各地的自然与人文地貌。透过《台湾堡图》的运用,使得台湾历史地理的研究有了精确的地方空间依据,成为进行相关研究非常重要的基础工具。

    1920年(大正9年),受到日本「大正民主期」的影响,台湾总督田健治郎基於「内地延长主义」欲提升台湾的地方治理权限,废除西部原有的「厅-支厅-街庄」,改采「州-郡-街庄」三级制,新设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5州,但东台湾基於特殊考量未放宽地方权限,仍称花莲港厅、台东厅,5州2厅成为日本治理台湾後期的地方行政区划。

    从行政区划的演变可以得知,台湾历史地理的发展,除了立基在自然环境之上,政权的移转是形塑地表空间的关键性因素,透过地方行政空间移转的研究,除了了解国家机器治理台湾的统治理念,更可以清楚发现台湾区域差异的来源,这是历史地理学从时间跨度所建构的区域观点。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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