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
2011-12-02 14:19:51   来源:   点击:

    民国时代台湾东部的县级行政区。位於台湾东部,东临太平洋,西以中央山脉主分水岭为界,与台中县、南投县及高雄县为邻,南与台东县相接,北隔和平溪与宜兰县相望。下辖1市2镇10乡,县治设於花莲市。东西宽27-43公里,南北最长137.5公里,面积约4,600平方公里,为全台第一;人口约34万人(2007年12月),原住民约占总人口1/4。

    旧称奇莱,「花莲」之名始见於沈葆桢奏疏:「花莲溪东,注其水与海涛激荡,迂回澎湃,状之以其容,故曰洄澜,後之人谐为花莲,至今沿袭之」。日治时期设花莲港厅,第二次世界大战後删去「港」字,改称「花莲」,1946年1月花莲县政府正式成立。

    全县可分为中央山脉区、海岸山脉区及纵谷平原区,花莲平原有新城乡、花莲市和吉安乡;台东纵谷有寿丰乡、凤林镇、光复乡、瑞穗乡、玉里镇及富里乡;中央山脉的山地区有泰雅族及太鲁阁族分布的秀林乡、布农族分布的万荣乡及卓溪乡;花莲平原以南的海岸有寿丰乡和丰滨乡。由於位处欧亚大陆板块与菲律宾海板块缝合、碰撞地带,地质资源丰富;也因地壳不断抬升,使高山成为境内主要地形,山岳占总面积87%,3,000公尺以上山峰约40座。

    气候上属於热带、副热带,雨量丰沛,季风明显,河流遍布,河阶、冲积扇、冲积平原等河流地形发达,海岸则有海阶、海蚀平台等海岸地形。全县100公尺以下的地区占9%,适於都市发展的平原地区仅占7%,成为全县精华地区,包括和平溪三角洲平原、立雾溪三角洲平原、花莲海岸平原及纵谷平原等,但夏季常遭台风侵袭,冬季东北风甚强,农作受害严重,坡地及海岸也处处可见侵蚀,和平溪口南边的清水断崖,景观最为险峻。

    1949年国民政府迁台,伴随突增的人口,形成荣家(如花莲平原的花莲荣誉国民之家,1953年成立)、眷村(花莲平原有15-17个)、农场(如花莲农场、长良农场等)、自发性社区(如新城乡嘉里村、嘉新村等)与大陈社区(如花莲平原大陈一村、大陈二村)等外省籍聚落,这些外省籍人口70%以上集中分布於花莲平原。

    1972年以前台湾农业发展时期,花莲县农业及乡村指向的人口移动、伴随前述安置退除役官兵开发河川地与山坡地等边际土地、及安置大陈义胞等,使人口大幅成长,尤其是花莲平原及纵谷平原沿线,从1946年14万人,1949年增至16.8万人,1954年突破20万人,1966年突破30万人,成长指数达218,成长超过2倍。此後,随着台湾工业发展及都市指向的人口移动,人口持续外流,三十余年来维持在33-35万人。地区分布上,渐趋集中於花莲市及秀林、新城、吉安、寿丰、丰滨5乡。

    受地理条件影响,农、林、渔、牧、矿业等地方资源型产业一直是主要基础产业,包括平原上的稻米、甘蔗、寿丰乡丰田地区玉石、中央山脉东翼变质带的大理石、河川地上的砂石、凤林乡林田山伐木业及水泥业等。随着东部地区的开发、观光产业的引入,以及国家政策的指导,工、商业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尤其是观光业的发展。虽然农村仍有人口外流及劳动力老化的问题,但透过结合观光业的精致农业发展,如富里乡的良质米与金针、瑞穗乡的茶叶与酪农业等,仍展现深具地方特色的产业。

    县内有太鲁阁国家公园、玉山国家公园、东海岸国家风景特定区及花东纵谷风景特定区4个国家级风景区,及秀姑峦泛舟、东海岸赏鲸、温泉区、主题乐园(如花莲海洋公园)、休闲农场(如兆丰农场)等,提供陆上及海上观光活动,加上对外交通改善(北回铁路、花东铁路、海岸公路、中横公路、花莲机场、苏花公路等兴筑或拓宽),观光业蓬勃发展,1970-1980年代曾相当倚重国际观光客,近年加上国民旅游,「观光立县」成为县政目标。

    中文关键字: 荣民 , 农场 , 观光业

    英文关键字veterans , reclamation farm , tourism

    参考资料

    1. 潘文富等。2005。《台湾地名辞书卷二?花莲县》。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2. 刘莹三编纂。2005,《续修花莲县志:民国七十一年至民国九十年──自然篇》。花莲:县文化局。
    3. 戴兴盛编纂。2005,《续修花莲县志:民国七十一年至民国九十年──经济篇》。花莲:县文化局。
    4. 吴翎君编纂。2006,《续修花莲县志:民国七十一年至民国九十年──历史篇》。花莲:县文化局。
    5. 施雅轩。1995。〈花莲平原於中央政策措施下的区域变迁:从清政府到国民政府,1875-1995〉。硕士论文,台湾大学地理研究所。

    延伸阅读

    1. 张家菁。1996。《一个城市的诞生:花莲市街的形成与发展》。花莲:花莲县立文化中心。
    2. 陈正祥。1961。《台湾地志(下)》。「敷明产业地理研究所研究报告」94。台北:敷明产业地理研究所。
    3. 康培德编纂。2006。《续修花莲县志:民国七十一年至民国九十年──社会篇》,花莲:花莲县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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