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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中面积最大者为耕地,比较广义的耕地指依「区域计画法」划定为特定农业区、一般农业区、山坡地保育区、森林区的农牧用地;一般文献中的耕地较为狭义,,通常专指耕作用地,不包括林地、牧地、非耕作农业用地(如农舍、农产品处理场地)等用地,国家拥有可耕地的多寡,决定农业发展的潜力。
全球耕地的数量,因各种不同的原因,不断快速减少,耕地改为其他用地通常是不可逆的,亦即耕地会愈来愈少,但耕地也是唯一生产谷物的土地,各国对耕地均有其保护措施。
在长期受战时粮食安全供应的考量下,台湾对农地使用的政策一向从严,以「农地农有、农地农用」为原则,土地法令严格限制农地移转为非农用途。直到2000年农地政策调整为「放宽农地农有,落实农地农用」,大幅度放宽对农地买卖的限制。
2000年通过「农业发展条例修正案」,其中申请建造自用农舍,其农舍坐落的农地由「二分半」变为「一分」(即每宗耕地分割後的面积从5公顷放宽为0.25公顷),加速农地转变为住宅用地 (以1甲地为例,修正前只能建4栋房子,修正後能建10栋房子)。而且农田旁的豪华「农舍」,经常将带有清洁剂的污水直接排入灌溉水圳,造成附近稻子生长不良或毒死水圳内的鱼虾。2000-2005年,台湾有耕地的农户增加近7万户,但同期间的耕地面积却减少近1万8,000公顷,将近80%农户的耕地面积小於1公顷,导致农业生产指数降低6.3%。
「放宽农地农有,落实农地农用」的政策,不仅污染好水良田,更使耕地破碎化,阻碍农业大面积生产、推动机械化降低生产成本的可行性。经济部在2006年制订「非都市土地农牧用地容许采取土石审查作业要点」,容许非都市土地中的农牧用地可以转变为土石采取区,试图透过农地来解决农民的问题,进一步促成耕地的流失,目前台湾可耕地面积已远低於官方公布的82.9万公顷,耕地的流失导致粮食自给率下降。
据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统计,台湾的综合粮食自给率只有32%(2006年),远低於日本40%,韩国42%,中国95%,美国128%,法国122%。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後,2002-2006年休耕面积增加5万5,000公顷,稻米种植面积减少4万4,000公顷。在全球粮价呈现持续高涨的长期趋势下,台湾对农地的不当管制会促使未来台湾粮食对国际的依赖度大幅度提高,造成台湾的粮价持续高涨。
中文关键字: 耕地 , 农业 , 世界贸易组织
英文关键字cultivated land , agricultural industry , WTO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