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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特曼斯
2011-12-03 14:28:56   来源:   点击:

    荷兰热兰邦(Zeeland)密得堡(Middleburg)人,热兰邦位於荷兰的最南端,为日後荷兰独立建国的七邦之一。普特曼斯於1621年以荷兰东印度公司下席商务员身分前往柬埔寨及泰国任职,次年升任商务员,活跃於北大年、苏门答腊西岸及爪哇东北岸一带,1624年内调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总部,两年後在公司的店铺工作,1627年升任上席商务员及法庭的法官,次年升任法庭庭长兼管华人事务。西元1629-1636年,普特曼斯就任东印度公司第4任台湾长官并主管中国沿海事务,於此期间的1633年并兼任东印度公司议会议员。西元1636年於卸下台湾长官职位後,以回国舰队司令之身分返国,1654年过世。普特曼斯曾有过4次婚姻记录,其中於1633年结婚的第3任妻子Johanna de Solemne的父亲首勒蒙(David de Solemne)为着名的东印度公司军事工程师,曾大力协助其女婿从事大员地区(即现今台南安平)及魍港(即现今嘉义好美寮)的建设工作。普特曼斯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中任期最长(约7年半)及殖民统治成效最彰者,包括:恢复对日贸易、安然度过海盗的威胁及征服赤崁周边的平埔族群等。就建筑而言,普特曼斯也是推动硬体建设成效最显着的长官之一,在他的任内总计进行了以下的工程:接续完成热兰遮城内城的砖石城墙及东南棱堡(Camperveer,1932完成)、北线尾海堡改建(Zeeburch,1932完成)、内城兵房、长官公署(1636完成)、角城仓库(1636完成)、魍港的菲力辛根堡(Vlissingen,1936完成)、大员乌特勒支堡(Redoublt Utrecht,1640完成)、内城台基整建、热兰遮城角城城墙(Hornwork,1640完成)及大员市镇(Zeelandia,1635年以前)之规画。在上述的建设中,除了热兰遮城东南棱堡及北线尾海堡之外,其余者的规画设计工作多在其岳父协助下完成。

    参考资料

    1. 历史建筑资料库分类架构暨网际网路建置第一期委托研究计画成果报告书/计画主持人林会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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