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群岛位居台湾、厦门之间,是两地船只往来必经之据点,而船只大多从西屿外垵海域进入澎湖,澎湖最危险海域之一的「西流」,就位於外垵村外围,因为由南往北的潮流凶猛险恶,导致海难频传。1778年(乾隆43年),台湾府知府於渔翁岛外垵高地上兴建石塔,塔高7层,塔身由花岗石砌成,夜间塔顶以铁锅盛油、棉纱灯蕊点火,藉此照明,以保行舟之安全。後因风灾,加上石塔老旧,遂将原塔灯拆除,另建新式灯塔,在1875年(光绪元年)完工,此即今日所见的渔翁岛灯塔。
最早灯塔装有四等旋转透镜,使用双蕊煤油灯,每30秒闪白光二次,现将光源改为交流电,烛光数为80万烛光,光照距离20.5里,塔高离水面60.7公尺。灯塔於战後归财政部关税总局管辖,因有其历史与建筑保存的重要性,於1987年4月由内政部公告为国家二级古蹟。位於军事管制区的灯塔早期并不开放,後因民意所趋,於1992年元月正式对外开放,从此成为澎湖的重要观光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