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很流行一种长长的,长的像警棍的可口巧克力。虽然很贵,但只要我考试成绩优良,我就会央求妈妈买给我吃。
犹记四年级的一次数学周考,我考全班最高分,妈妈一样买了那可口的巧克力送我;从卖场出来后,对面正好有场「每十年才举办一次的马戏团」表演,这么好的机会,我当然和妈妈一起凑过去看!
队伍中有一只很可爱的小象,它虽然没有表演,却也在后面跟着它的爸爸妈妈。它走路的样子有点笨拙,而且看起来似乎很多天没吃饭了,我本来想分它吃我的巧克力,但我也饿了,所以就想了一个诡计想训练它:我会将巧克力伸到他的面前,又很快地缩回去。如果它的速度够快,就可以吃到巧克力!若它的速度慢吞吞,当然就吃不到巧克力了!
当它走过来时,我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很快的将巧可力伸出去给它吃,又很快的缩回来!可惜的是,那只小象的反应不够快,所以最后吃不到我的巧克力。看它那失望的神情,我忍不住嘲笑它:「速度还不够快喔!」随后,我就扮了个「白目」的鬼脸回家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又十年过去,我早就忘记小象的事情了,而今天那个马戏团又来我们的城市表演。在游行时,那只小象,(不!他已经变成大象了。)再度看见了我,我吃着当年流行的那条巧克力,而当它认出我时,(我真没想到这只大象记性那么好,一眼就认出我。)它便狠狠地用它的长鼻子甩了我ㄧ巴掌!这时我才发现,当年的小象已变成大象来报仇了!
可是可是啊,我说大象兄弟,当年我只是好心,训练你的反应而已啊!
用广告中男孩的观点来阐述广告的意义,并且赋予新的解释,文字既流畅又生动,很符合广告明快的节奏。文章最后一段写出男孩的心声,令人莞尔一笑,创作手法活泼。不过十年过去后的情节感觉只是点到为止,对于男孩和大象多年后的重逢可以再多所着墨,甚至对于男孩的心声再多些描写,会更好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