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和技术责任制,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对作业班组人员交底的二级交底制度,交底内容涉及工艺要求、操作要点及质量要求,并作好详细的技术交底记录。
2、工程中间检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实行二级验收制度:班组自检→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检验。二级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检验检合格后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检测,未经验收、检测合格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3、严把原材料进场质量关。
碎石采用级配良好的1~3碎石,对使用的碎石,严格按规定取样,经项目部试验室检测合后,再报请监理部试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碎石桩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 正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设计的桩长、桩径、桩间距、碎石灌入量以及试验确定的桩管提升高度和速度、振密挤压次数和留振时间、电机的工作电流等施工参数进行施工,以确保碎石挤密桩桩身的均匀性和连续性;
(2) 应保证起重设备平稳,导向架与地面垂直,垂直偏角不大于1.5%,成孔中心与设计桩位偏差不大于50mm,桩径偏差控制在±20mm以内,桩长偏差不大于100mm;
(3) 桩底1.5m范围内宜多次反插,以扩大桩的端部断面,穿过淤泥夹层等软基地层时应放慢拔管速度,并减少拔管高度;
(4) 碎石灌入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
(5) 提升和反插速度必须均匀,反插深度由深到浅,每根桩在保证桩长和碎石灌入量的前提下,总反插次数一般不得少于8次。
(6) 振动成桩至设计桩时应向下复振1m,确保桩顶不产生缺碎石的凹桩。
5、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