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桥钢模板及挂篮加工合同
甲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XX大桥零号段模板及挂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范围及数量
合同范围为XX大桥零号段的外侧模及四个T 构的挂篮制作,包工包料,数量约600吨左右,确切数量按图纸实际加工理论重量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和协调。
2、负责对乙方的工程款支付。
3、负责挂篮模板的螺栓及轴承标准件的费用,乙方负责轴承的安装。
4、负责同有关方商定各种模板结构尺寸的定型。
5、负责货物到现场后的卸车和倒运,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6、负责挂篮的安装。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如因质量等因素影响甲方工期,负责赔偿损失。
2、负责将挂篮和模板运到甲方工地,运费由乙方承担。
3、负责现场拼装的技术指导。
4、负责对不符合尺寸的部分零件进行现场改制,承担水电费。
5、挂篮如需乙方进行安装,则安装费用另行计算。
6、乙方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第四条 合同单价及结算办法
1、挂篮外侧模5700元∕吨。
2、挂篮主构架及其它5800元∕吨。
3、机加工件10000元∕吨。
4、本合同结算方式为按甲乙双方核定数量,乙方开具发票,转账付款。
第五条 质量要求
依据钢结构设计施工规范,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
第六条 交货时间
1、零号段模板在XX日之前交付。
2、挂篮交付时间为XX日开始,XX日之前全部完工。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给乙方部分备料款,余款在模板交付拼装,经甲方检验合格后分期支付。
第八条 保修
甲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模板及挂篮出现质量问题,乙须派技术售货员对模板进行整修,直至甲方验收认可。其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违约与争议
双方在执行此合同中如发生争议、违约等行为时,应采取协商、调解的办法解决。当协商调解无效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财务手续结算清后,自行失效。如有其它另地协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