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均,你不要再讲话了。」班上风纪大声喊着,而这位爱讲话的小男生才闭上嘴不到十分钟,又和隔壁的同学叽哩呱啦的说起话来。唉!风纪无可奈何的在黑板上写下「19」,那是刘伯均的座号。
说起这位刘伯均,他是我的「死党」,下课时我们像「连体婴」黏在一起,只要找到他,就可以找到我。伯均也是块强力大磁铁,有好多同学会来找他玩,他不管玩什么都很厉害,特别是躲避球,他那一组一定赢。而伯均他会指定我和他同组,因为我们是「杀手二人组」,配合得完美无缺,把对手打得落花流水。
伯均是班上的风云人物,除了爱说话这一小小的缺点外,他的优点可是多得说不完。他知道自己爱说话,所以风纪记他,他决不讨价还价,永远「勇于认错」,所以老师常头痛的说:「刘伯均,如果把你的嘴巴缝起来,你就十全十美了。」
伯均很热心,班上需要帮忙时,他总是一马当先,不管是搬新书、拿作业本、出公差,都会看见他忙碌的身影。有一回我们分配新的打扫工作,分配到大家视为畏途的厕所时,你看我、我看你,没有一个人愿意。老师说:「那就抽签决定吧!」这时一只手高高的举起,手的主人就是伯均,他说:「我自愿!」一呼百应,好几个男生跟着举手,当然我也不例外。
好朋友如同一本好书,会让人百读不厌,从伯均身上证实了这一点,能够认识他,真是一件幸运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