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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十三行污水处理厂
2011-12-03 09:16:21   来源:   点击:

    八里污水处理厂,设立於台北县八里乡顶罟村,其所涵盖的范围,正好在十三行遗址的上方。民国78年的时候,台湾省住宅都市发展局根据他们在民国75年所提出的「台湾省台北近郊污水下水道系统建设计画」,为因应人口日渐增加的现象,预定在八里兴建一座全亚洲最大的「八里污水处理厂」,来处理每日的家庭废水及工业废水。不过污水处理场占地广大,厂址几乎与十三行遗址重叠,造成整个遗址范围都将被铲除破坏,因此当时在此进行发掘工作的臧振华、刘益昌等人将此事报告给中央研究院,中研院便於民国78年9月6日发了正式公文照会内政部,请他们依照「文化资产保存法」尽速处理十三行遗址遭受破坏的问题,但因为遗址未被列入法定古蹟,必须依照古蹟评监程序来处理,无法立即阻止工程开工。到了民国79年4月19日,内政部召开「台闽地区古蹟评鉴会议」,决议委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进行抢救发掘工作,由内政部、教育部、文建会与住都局等单位分摊经费,中研院指定臧振华担任计画主持人,刘益昌为协同主持人,并且召集台大人类学系的学生组织抢救考古队伍进行发掘工作。

    十三行遗址的抢救发掘从民国79年6月开始到81年8月结束,前後共进行了五次,其间发生了数次工程单位与文化单位在抢救时间与保存空间上的争执,考古学者为了保存遗址四处奔走,发起「十三行古蹟抢救」行动,引发了学术界、民意代表与社会大众的重视及热烈回响,甚至有各种社会文化团体投入抗争,引发了台湾史上第一次文化保存与工程建设间的冲突事件。民国80年时,当时的行政院长郝柏村亲自前往十三行遗址了解状况,提出应做到工程与文化兼顾,并且指示行政院公共建设督导会报负责协调商讨工程计画修改的可行性,文建会则须确实负起协调、推动与管制的责任,全力支持中研院加速发掘来保存遗址与抢救文物,这些指示让文化与工程单位间的冲突有了改善,最後十三行遗址保存了约三千平方公尺的局部范围,并被内政部指定为二级古蹟,同时台北县政府也於民国87年在遗址旁兴建十三行博物馆来展示遗址的出土遗物。

      八里污水处理厂的兴建,引发了文化保存工作与工程建设间的冲突,同时也唤起了社会大众对考古遗址保存的重视,并且提醒政府机关在日後建设各项工程时若发现文化古蹟,主管机关应该要主动积极推广保存、维护与宣扬等工作。这座污水处理场因为种种因素,至今尚未通过验收,无法起用,但是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八里污水处理厂的兴建,可以说是台湾考古学上,对於文化资产保存方面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事件。

    参考资料

    1. 臧振华 《十三行的史前居民》p.23-27,台北县:十三行博物馆,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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