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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台南县知事官邸
2011-12-03 09:30:15   来源:   点击:

    日本於明治维新时不仅从西方学到各种政经法律制度,也学得一套新的都市与建筑观念与手法。因而使得台湾日治时期几乎各级政府相关机关都采行西方式样为主。

    【历史沿革】

    日明治二十八年(西元1895年)日治之後,台南首先设县,同年随即改为台南民政支部,翌年再改为县。知事官邸创建於日明治三十三年(西元1900年),由当时於原台南县(今台南市)担任技手的明田藤吉所设计,直至日明治三十四年(西元1901年)则又改为厅。台南县在每个时期辖区与行政组织不一,但基本上辖有自台南到屏东之区域。县设有知事,期後来也兼为日治时期台湾总督於台南行宫之性质。而日大正九年(西元1920年)官制改正後,则作为州知事官邸,并加建和馆。此栋官邸与台南厅舍一样,是当时台南市之权力的象徵。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日治时期的官邸去因为它们的主人於权利与财富上的雄厚,可以聘起较好的设计师与工匠前来营造一座良好的建筑,进而直接或间接促进建筑与艺术的发展。战後,此建筑曾作为地政事务所、民防指挥部、东区区公所及台南市机关消费合作社等用途,今则闲置,因建筑中曾设有报时之锺,当地居民亦称为[时钟楼]。

    【建筑特色】

    台南知事官邸是一座精致的砖造建筑,座东朝西,高二层楼,建筑主体规模不大,前後均设有拱廊,中央与两侧均突出成八角状。兴建之初,是以较扁平之砖材所建。屋身部份,拱廊与拱柱之砖材均直接外露,其余则粉以白灰泥,红白相间,甚为美丽。在屋顶方面,屋檐有精致之线角,正中央入口之上原有巴洛克风格之弧山墙,可惜战後损毁,只以一简单之山形山墙补修。室内装潢方面,楼梯有细致之装修,房间中之窗帘与门帘之木罩造型特殊,极为少见。此建筑目前由使用机关於外围增建卖场,使原貌风华不再,甚为可惜。整体而言,此建筑他日若有机会恢复原貌,可说是府城优美之日治砖造建筑之代表。

    参考资料

    1. 『日本殖民统治以後的建筑』网页,
    2.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新闻稿』网页,
    3. 傅朝卿《台南市古蹟与历史建筑总览》,
    4. 『府城观光资讯导览』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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