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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役所
2011-12-03 09:34:47   来源:   点击:

    建筑所在县市:台中市

    建筑名称: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台中市役所)

    建筑等级:历史建筑

    建立年代:日大正年间(西元1921年)

    公告日期:民国九十一年(西元2002年)七月一日

    建筑位址:台中市中区民权路97 号

    全属:公有

    壹、历史沿革

    台中市役所位於民权路和市府路交叉会处,位於台中州厅对面,历经五大时期的历史沿革,从西元1910(明治四十三)年台中厅公共埤川联合会事务所成立,为台中最早的钢筋混凝土建筑之一,而西元1920(大正九)年挪用为台中市役所,由台中州土木课设计、监造,增建楼梯和三层楼楼板,并在其上加盖圆形楼塔,於西元1921(大正十)年9月竣工。光复後,西元1950(民国三十九)年为中国国民党台中市党部使到西元1986(民国七十五)年归还台中市政府为止,历经了新闻室、社会局、交通局等市府单位使用。直至西元1999(民国八十八)年九二一大地震後登入为历史建筑,也成为往後市民大众的艺文休闲空间场所。

    贰、建筑特色

    建筑特色属於法国巴洛克风格,并受到辰野风格影响,强调建筑面对街角的处理和华丽装饰。简洁的壁体水平线条收於半圆形开口顶部,并配合垂直性的柱式与开口,建筑平面配置呈「L」型,主要入口设置在街角,并以45度突出挺向街口,西北侧为门厅、办公室主体空间,东南侧则为楼梯及走廊等动线空间,一楼采砖拱造、二楼采木构造设计。其较特殊作法是墙角内外采用圆弧收边。立面外观转角立面高耸入口及圆顶,深具古典风格。入口采希腊神庙的标准作法,从上至下依序为三角形山头、檐口、横饰带、楣梁、柱式、柱基、柱基平台及台基,特别的是左右立一方一圆的双柱,增加结构的稳定性。圆顶位於门厅的正上方,周围绕以大小相间的八个圆形老虎窗,圆顶的顶端上的基座设有如卷草的避雷针,兼具功能和艺术性。

    参、建筑构造

    建筑构造属砖木及RC混合构造,使用上采用「适材适用」的观念。所以主体上实为砖木构造的概念,RC部分则出现在需要特别补强的部位。圆顶构造外观为半圆球体,木屋架由正八角形骨架组成,基本单元是交叉梁及上下梁木搭接的四边形。本建筑具有相当浓厚日治时期西洋风情建筑特色

    参考资料

    1. 黄俊铭计画主持《台中市役所修复工程工作报告书》,台中:台中市文化局,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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