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薰楼
2011-12-03 14:35:00   来源:   点击:

    景薰楼组群,包含蓉镜斋、颐圃、旧学堂、新厝等。富丽堂皇,为雾峰林家的主要住宅之一,更为文人林献堂故居。景薰楼,共有三落,格局宏伟,富丽堂皇,入口为双层「歇山式」门楼,造型华丽独特,左右墙面有绘图及诗文,以精美的石雕、剪黏、彩绘,展现出特殊的风格。但这一切都已过去,因为921大地震,雾峰林家几被夷为平地,只剩下景薰楼的入口仅供後人凭吊。

    当初由於栎社以及莱园的存在,雾峰林家成为台湾重要的文化中心,文人雅士汇集,如连雅堂、林幼春、胡南溟、梁启超等,都是座上贵宾。因此以往的景薰楼,处处都是文人墨宝,傅鹤亭(锡祺)、陈槐庭(怀澄)、庄伊若(嵩)、王石鹏、林幼春几位台湾着名的文人都在景薰楼留有大作。只可惜同样的在921地的摧残下,同样化为尘土。

    雾峰林宅在921地震时,倾倒、毁坏的情形十分严重,该不该修复?如何修复等问题,多年来在官方、学术界及後代子孙间各有不同意见。内政部召集文建会、921重建会、主计处和林家子孙代表举行协调会,会中确定了「部分重建、部分解除古蹟」的原则,并具体选定宫保第第三进和景薰楼前落两处优先修复。

    内政部民政司长刘文仕表示,宫保第第三进是於咸丰八年,也就是1858年由林文察兴建,也是雾峰林宅之始,因此最具历史意义,优先修复除,也象徵着重建雾峰林宅「从这里开始」。至於其它部分,刘文仕表示林家顶、下厝两房子孙也将共同推荐专家,拟定规画、重建和现住户安置等配套措施。

    除了修复外,协调会也决定向内政部古蹟评监会议提出多处解除古蹟申请,包括景薰楼第四进和下厝二十八间等,解除後当地地主可以自行改建。但刘文仕强调,解除古蹟限制并不代表地主就可以任意盖房子,因为解除古蹟限制的是建筑物本身,雾峰林宅整个地区依然受到古蹟法规规范,因此兴建新房子还是受到文资法规范,必须和当地景观配合。至於修复经费,刘文仕表示目前预计动支九千万元,包括景薰楼修复四千万,宫保第和先期规画经费共五千万元,修复部分将在部长核定後开始执行,而解除古蹟则要由古蹟评监会议议决。

    雾峰林宅建筑群兴建时间横跨1858年到1906年,由下厝(大房宅)与顶厝(二房宅)所组成,二者各自包含不少屋宅,形成古蹟建筑群,是台湾仅见的大规模宅第。其中下厝的建筑主体是兴建於咸丰八年的官邸建筑宫保第,在台湾古蹟中十分难得。顶厝的主体建筑为景薰楼,始建於同治三年,为五开间三院落建筑,其中第三进采背侧土埆壁、正面出步起的双层隔楼作法,并有垂花门衔接穿心廊之独立廊院,最具建筑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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