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腾芳古厝】坐落於台湾桃园县大溪镇月眉路15号,占地约一公顷弱,起造期约为清治咸丰十年(西元1860年),耗时约五年内,并於清治同治四年(西元1864年)完工落成,这是一栋台湾少有的「民宅兼官宅」的宅第格局,主要因为当初起造的时候,主人「李炳生」似为事业有成起造大厝,而当时制度无功名者民宅外观只能以五行马背屋脊建造,後来业主的三子:「李腾芳」於同治三年(西元1863年)中举,所以大厝在施工末期将大厝正身主体大幅调整为「燕尾」特徵,共计十二只翘脊燕尾,而左右外护龙仍保持原状,如此行成官民一体的少有式样,大厝整体由外至内包含半月池、奎璧联辉书屋、两落四护龙、铳柜, 主体建筑「门厅」与、「正身堂屋」大木作以「漳派」工法为主,抬梁式栋架利落大方、 三通五瓜之瓜筒饱满浑厚,小木作雕工巧妙精细,在历时约十七年的测绘、协调、修缮至2004年10月25日方得开放民众参观,成为台湾最新、最佳传统宅院古蹟参观点之一。
依据「桃园县二级古蹟李腾芳古宅修复研究」(计画主持人:林会承教授)之「前言」记载,【桃园县政府於1986年六月二十日委托中原大学建筑研究所历史研究室进行调查、 研究、修复计画之报告书,全部工作於1987年二月二十日完成、、、、】此证 「李腾芳古宅」自调查、整理至修复重新启用超过17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