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台湾文化资产保存年监》,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文化资产总管理处筹备处出版。
- 俞怡萍,《清末台湾洋务政策下的建筑活动》,中原大学建筑学系硕士学位论文,2002年7月。
- http://www.btdo.taipei.gov.tw/ct.asp?xItem=120518&ctNode=26739&mp=124081
- http://www.culture.gov.tw/frontsite/cultureassets/caseBasicInfoAction.do?method=doViewCaseBasicInfo&caseId=AA09705000069&version=1&assetsClassifyId=1.1
等级:市定古蹟
种类:产业设施
公告文号:府文化二字第09630203700号
公告日期:2007年1月22日
行政区域:台北市大同区
定着土地之范围:台北市大同区玉泉段二小段371-4地号(部分)
地址:台北市郑州路38巷9号
审查日期:2006年6月29日
审查委员:辛晚教、刘益昌、马以工、丘如华、黄富三、刘宗德、王惠君、米复国、郭琼莹、苏锦江
指定理由:
1. 台北北门外郑州路、延平北路、忠孝西路、西宁北路所围合之区域,於清末是接官亭及台湾巡抚刘铭传设立机器局所在地,是清末重要建设所在地,深具历史意义。
2. 本建物约建於1899年,系清代刘铭传执政时期设立之机器局所留下之建筑,深具历史意义。
3. 具铁路史之历史价值。
法令依据:依文化资产保存法第14条、古蹟指定及废止审查办法第2条第1项第1、2款评定标准
所有权属:公有
现状: 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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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北门外塔城街以西、郑州路以南、忠孝西路以北、西宁北路以东所围合之区域,即今日铁路局旧宿舍区的所在,早在清末以前原为私有耕田及民宅,至光绪11年(1885年)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基於「军事建设不足,遇战事调度缓慢」、「孤悬海外,军械运送不便」、「提昇巡抚的地位,以便於掌控台军」和「培植本地的近代化技术人才」,决定建造台北机器局,又基於「与行政中心接近,易於控制」、「陆路及水路交通,两者均便」、「靠近洋人特区,容易取得技术支援」、「位於城外,减少危险性」等理由,选择这此地建造,而台北机器局不但是第一个远离中国内地的机器局,也是台湾建省後第一年的军事建设之一。
台北机器局从光绪14年(1888年)购地开始,隔年7月进行第一期工程,即基地内砌筑基础和派人前往中国内地采购木料,工程项目有筑墙、浚井、砌路、开沟和填河,光绪12年(1886年)3月讫工,并完成了机器用正侧各屋,和小机场117间,及存储军械所73间,并聘起外国人为工厂监督,原为英国人担任,後改由德国人毕第兰(Butler)担任,致使原按英国系统发展的初期设计规模的工厂系统,便由英系转为德系。
台北机器局主要是制作枪礮子弹和修理枪礮,还无能力制造枪械,除制作枪弹火药外,光绪18年(1892年)则开始铸造五钱、十钱和二十前的钱币,同时也担负部份铁路建设及修护工作,甚兼管伐木局。後到了日治时期,日人最初延续原有军事用途做为炮兵修理工厂,从「临时台北兵器修理所」至「台北礮兵工厂」,後因该地周围都是铁道用地非常不便,因此变更为铁道工场用地,并於机器局东侧辟为总督府铁道部,後来因不敷使用,工场迁出後便改为铁道部宿舍区,也因经过多次变更,以致无法保留住原有机器局的风貌。战後,则沿用为铁路局,此处一直是台湾铁路运输之总部。
其中,台北「机器局第五号仓库」,现今郑州路38巷9号,约建光绪25年(1899年),原为一层砖造建筑,作仓库使用,依建筑屋顶为二坡水,舖日本黑瓦,并增建太子楼,推测机器局第五号仓库建筑外貌应为日据时代改建而成;战後改为两层楼宿舍空间,每层各分成8间居住单元,并在屋顶加装气窗,作为铁路局员工宿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