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游泰瑞宅位於台东县鹿野乡2 邻永昌村永安路125巷26号,兴建於日昭和年间(1935),古蹟类型属於建筑物类,登录文号为府文资字第0923028169 号,登录日期为民国92年(2003)12月31日。
永昌在清代官方文献上为务禄干社,日人改称为「鹿寮社」,位置在今省道台9线361公里大彰加油站一代,是恒春阿美族建立的部落,阿美族语称「pakuriyan」。为了避免火车经过部落时,其火星掉落民宅的茅草屋顶时,而引起火灾,所以日人与部落头目和长老商议後,乃有迁村计画。
日昭和10年(1935)在鹿寮社西侧台地上(阿美族语称该处为「laga」)建立新社,新部落规划整齐,每家分配住宅用地1.5分,道路两旁茄脚树林立,十分美丽。配合当时台东厅在平地原住民部落推行的「番屋改造」、「模范番社」政策,新的住宅在日人指导下改为木造茅草屋顶,屋内设置仿日本式,但仍具有阿美族传统风格,称为改良式番屋。新社第名沿用鹿寮民国57年(1968)起改称永昌。
【建筑特色】
游宅为木构造长屋,外墙雨淋板,屋顶为铁皮构造,与过去的茅草屋顶不同。入口开在山墙面,适当位置开窗,上有雨遮。进门为通道,两侧位置设8个房间,以因应众多家族成员,床铺均为和式,并结合阿美族连床风格;另有客厅、厨房,厕所在外。後因家族众多,於民国90年(2001)在传统家屋前方另外兴建二层楼洋房居住,传统家屋改做仓库使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