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傅朝卿等 《彰化县重大意义历史建筑调查研究》,彰化:彰化县文化局,2006
- 台闽地区历史建筑资料库网站「http://hb.cro.cca.gov.tw/build/area.asp」
- 溪湖百年风华话古今网站「http://gsh.taiwanschoolnet.org/gsh2003/2591/」
溪湖庄役场位於彰化县溪湖大街上(彰化县溪湖镇太平里员鹿路3段245号),民国九十一年(西元2002年)四月十日登录为历史建筑,土地建物权属为公有。溪湖老街的兴起,为日治时期「明治制糖株式会社」(今糖厂)的设立是主要的原因,日治大正八年(1919年)时,鹿港名人辜显荣将原有的四所传统糖厂合并为一,名为「大和制糖株式会社」,日治大正九年(1920年)因为资金问题与明治制糖株式会社合并,在现溪湖糖厂位址设立溪湖制糖所。也就是说溪湖街的兴起,距今已超过八十年的历史。当时兴盛之时溪湖街分为街顶和街尾,呈南北向,当地人昔称「中街」,就是目前员鹿路与平和街衔接而成,分界线就是员鹿路转向东方的十字路口,十字路口以北的员鹿路,当地人称「街顶」,而十字路口以南的无尾街,就是接糖厂宿舍的平和街,当地人称「街尾」。
「中街」及十字路口两侧是当时此地区最繁华的地段,北有信仰中心「福安宫」,南则接到当时主要经济生活区的「糖厂宿舍」,街上有保甲事务所、派出所、消防组、溪湖信用组合、信用组合仓库和邮便局预定地等行政金融机构;溪湖庄役场也约於日治昭和18年(1943年)兴建於此。
溪湖庄役场为日治时期地方政府机构光复後,溪湖庄改制为溪湖镇,溪湖庄役场改作为溪湖镇公所使用,民国五十四年至五十六年间(1965至1967年),拆除後侧宿舍并增建於西南侧,民国七十年代拆除值班警卫室增建於东南侧,原本於民国七十一年(1982)拟拆除重建,後因故作罢,乃於民国七十五年(1986)作为办公使用。民国九十一年(2002年)经文建会指定为历史建筑。民国九十五年(2006年)五月,溪湖镇公所新建大楼落成启用,溪湖庄役场在地方文史促督下,未来将再争取历史建筑修复与再利用之重新规划。
贰、建筑特色
原溪湖庄役场为砖、木及钢筋混凝土混合之构造,室内隔间墙为编竹夹泥构造,现已改为石子饰面。正立面高两层楼,屋顶为四坡落水斜顶,上覆日式屋瓦,屋顶与墙面交接处有水平出檐,下有水平线脚。正立面山墙采直线、硬边、阶梯状的山型造型,山墙下方则为三个圆拱型相连开口部,中央开门,两边设长窗,由中央门洞开门为一挑出之阳台,阳台下方为主要入口处,正立面左右两侧各开三个长窗,由一楼延伸至二楼,长窗一、二楼交接处以洗石子装饰。一楼墙基亦以洗石子装饰,墙基上半部则采用水平带收头。室内部份经过长时间的使用,已经重新粉刷装潢,大厅右侧一立柱,左侧则没有。二楼原来为大型集会空间之使用,故没有任何隔间与立柱,为横向大跨距空间,目前能辨识日治时期仅中央壁龛与两侧灯座。
溪湖庄役场是目前台湾留下极少的「役场」之一,为保存良好的一处日治时期街庄级之行政官署,建筑结构相当完整,造形呈现典雅朴实,且有当时盛行的艺术装饰,具折衷主义建筑风格,构造工法及装饰线板、图样均极为精致,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及时代意义。此类建筑在台湾已逐渐消失中,该建物与溪湖大街景观连结,属於公有权属,过去由於都做为镇公所办公使用,整体建物保存状况良好,也维持大部分的外部原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