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人类在某一个地点从事单一种特殊的活动,并且留下相关的线索例如各种器物或现象的地点,经过考古学家的研究与辨识之後,可能被认定成各种不同类型的「特殊活动遗址」。
特殊活动遗址在概念上和一般的居住型的聚落遗址有所差别,後者是指一群人居住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并且在该区域中从事各种日常活动,因此会遗留下各种活动造成的残留,比方火塘、垃圾堆等。而特殊活动的遗址由於只用来进行单一特定的活动,因此所遗留下来的物质或现象不像聚落遗址的遗留那麽多元化,而会显得较为单纯。
在实际上,特殊活动的区域有可能独立发生,或者存在於遗址的某一部分。以前者而言,古代人类在聚落以外进行一些生计活动而造成的遗址例如农耕地遗址或狩猎的猎场、捕捞垂钓的渔场、在猎场附近建立用来处理猎物的工作站或休息站、取得特殊陶土或石器材料的采矿场等等,都可以视为是特殊活动的遗址。而就遗址内部而言,也可能会发现专门用来制作石器或陶器的作坊、饲养家禽家畜的地方、宗教祭祀的地方、甚或是古代人们用来上厕所的地方,也都可以算是特殊活动的区域。
在这些特殊区域的辨识上,有的时候很容易,例如专门制作石器或炼铁的地方可能会留下很多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或铁渣、狩猎的工作站可能会发现各种打猎的用具例如箭头或矛镞。然而更多时候,人类从事的特殊活动不见得会留下太多特殊的痕迹,例如厕所或是养动物的地方随着建筑物的崩塌毁坏,单就物质上的遗留可能无法分辨;而农人如果把种田的工具例如锄头或镰刀都带回居住的地方收放,那麽耕作地点也不会有太多的物质遗留。这种时候考古学家可能会借助空间分析的方法来了解不同区域在物质遗留内容上不同的组合变化;或者可以利用土壤化学分析等科学的方法,去分析土壤中是否有一些特殊的物质或不寻常的变化,例如动物性蛋白质的遗留、或者是各种不同的化学元素的浓度变化,都有可能可以看出该区域是否曾经有进行有机堆肥或其他特殊活动的迹象。因此除了以器物、现象、结构等遗留做为判别的依据以外,土壤化学分析的方法也是辨识特殊活动区域遗址另一种重要的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