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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本农场第5村28庄
2011-12-03 15:08:55   来源:   点击:

    【古蹟等级】历史建筑

    【建立年代】民国52年(1963)

    【古蹟位址】台东县台东市建农里西康路1段413巷122号之1

    民国49年(1960)10月,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成立东部土地开发处,负责开发东部荒地事宜。民国50年(1961)国防部以待退士官兵3000余人,组成东部警备开发总队,做为东部土地开发的施工单位。民国51年3月22日,东部警备开发第二总队士官兵500人,最先进入大南垦区,开始修筑利嘉溪堤防,开发荒地。民国52年(1963),由退辅会将大南垦区并入台东农场,成立知本分场;民国58年(1969)独立为「知本大同合作农场」,原属台东农场东河辅导区都兰3个庄、八里(兴昌)3个庄、美和1个庄、马兰3个庄、台东1个庄等11个庄同时划并;同年11月1日,删除「合作」二字为「知本农场」;民国87年(1998),因精简组织而并入台东农场,改称为知本分场。从一开始兴建农庄,最先兴建是今西康路两侧的1-5村,为共同晒场之连栋式单身农庄,稍後兴建为於今建农路两侧的第9村,为独立晒场之连栋单身农庄。

    建筑为1 层楼钢筋混凝土建筑,采用RC 柱梁结构,以石块堆砌成正面及两侧围墙,长条形的建筑分为5 间,左右两间宿舍,每间住6人,共可容纳24人。中间为中山室,是场员共同活动空间,面积约133.87 平方公尺,建筑面积约82.15平方公尺。前有晒场约151.78平方公尺(提供场员晒农作物及活动空间),後为厨房约66.93平方公尺(设有大锅灶的煮食空间)、仓库约28.66平方公(存放农具、肥料与作物之空间)、牛猪栏约54平方公尺(饲养牛、猪的地方)、厕所每间约2.3平方公尺(以三个便坑为一间)等公共空间,另有蓄水池。知本农场为退除役官兵开垦东部荒地的历史见证,极富保存价值。

    参考资料

    1. 台东县政府,《台东县历史建筑导览专辑》东市:东县府,2005
    2. 台闽地区历史建筑资料库,http://hb.cro.cca.gov.tw/defaul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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