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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林安泰古厝保存事件
2011-12-03 15:27:40   来源:   点击:

    (1976年8月,台湾台北市~1987年6月)1976年8月报载:「台北市政府为打通信义路与和平东路间的敦化南路,碰到两百年以上的林安泰古厝,决定迁移到木栅头廷里动物园预定地上。」1977年3月8日,预定要执行此一任务的市府工务局新建工程处召集专家学者商讨拆迁技术,与会学者专家始得知,林安泰古厝仅一小角座落在敦化南路的人行道及慢车道上,除拆迁外,现地保存并非全然不可行,自此展开古厝现地保存运动

    建筑师公会最先提出慢车道改地下及慢车道借道四维路两个替代方案。继而在1977年7月8日下午,中央主管古蹟的内政部民政司召开会议,杨云萍、林衡道教授等与会力争,司长居伯均宣读宪法166条「国家应…保护有关历史文化之古蹟、古物。」并将结论以1977年8月3日台内民字第748479号函,送请台北市政府参考。

    惟台北市政府坚持道路需笔直,并在1977年10月11日公布〈林安泰古厝拆卸迁建研究〉报告,如何拆迁连标点符号只有138个字,迁移地点是比木栅动物园更遥遥无期的南港民俗村。此举引发建筑、历史及文化学界不满,此时林家代表毅然决然表示,若能原地保存林家分文不取贡献国家。

    学者专家并联名致函林洋港市长,希望就历史民族大义着眼,争取一个保存的政策与态度,各大媒体反应冷淡,全函只有民族晚报社长王正果在1977年11月19日刊登,当天下午发生影响台湾民主政治远大的中坜事件,古蹟保存者被抹黑为「选举期间打击政府威信」。

    1978年3月27日台北市政府函林家,若不同意腾空迁出,即迳行将补偿金(每坪8,000元)提存法院後,以怪手强行拆除。如此古厝必是全毁,林家不得不同意在5月10日前腾空迁出,希望台北市政府妥善编号拆除,以期有重组重见天日之时。

    1978年6月26日开始拆除,先是丈量、记录、编号与蓝图绘制,然後由附属物先进行拆装,再拆隔间,最後由屋顶向下拆。

    拆下的材料先在安和路旁的临时仓库中,安和路开始拓建後,又搬迁到和平西路的高架桥下,且因漏水不少木料因雨水侵蚀腐坏。6年後的1984年8月终於开始在新生公园重建,1985年11月终於竣工完成,1987年6月开放给民众参观。

    中文关键字: 古蹟 , 保存 , 替代方案 , 拆迁重建

    英文关键字Historic building , preservation , alternative plan , rest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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