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乡土之美」乡土教学』网站,
- 傅朝卿《台南市古蹟与历史建筑总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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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地方法院一带,古称「马兵营」,原为明郑时期的军营,也是名史家连雅堂先生的故居。日本人占领台湾後,於日大正元年(西元1912年)开始在此兴建,为台湾总督府营缮课所设计,直属台湾总督府辖下的地方法院。尽管古典外貌十分吸引人,然而,日治时期的地方法院却是血泪斑斑,留下不少历史的伤痕。
台湾最後、也是最大规模的武装抗日行动--西来庵事件,日本当局即於大正四年(西元1915年)八月二十五日,在地方法院内审理此案。经过六十天的审讯後终於宣判:被判死刑者高达八百六十六名。消息传出,举世譁然。迫於舆论压力,总督府不得不宣告减刑。然而包括主事者余清芳在内的九十五人却早已被绞杀身亡了...。
战後地方法院曾数度修缮,民国五十八年(西元1969年)西侧高塔墙壁发生龟裂,而且地基有下沈的现象,经认定此高塔具有随时倒塌的危险性 之後,乃加以拆除。所以形成今日只剩东侧圆顶,不见西侧高塔之外貌。光复後,地方法院拆除与否,一直引起极大的争论。最後,因为台湾日治时期所建的地方法院,均在光复後陆续遭到拆除的命运,台南地方法院是仅存的一栋,倍显珍贵,所以被指定为第二级古蹟,得以长久保存。
【建筑特色】
建筑体坐东面西,设有基座,以石所砌,留有通风孔,建筑计分七开间,中央五开间为砖造拱圈,甚为优美,最外两间则粉以白墙,在开以长窗,外附百叶以利遮阳,拱廊形式是西方人到台湾後,因应气候特徵所采取之建筑回应手法,但也构成建筑之外貌特徵,拱廊栏杆饰以绿釉花瓶,甚为优美。
在式样上,台南地方法院具有巴洛克风格,应用了甚多从巴洛克以来西方常见之造型语汇;在空间组织上则非对称处理,有两个入口,面宽甚大,有市杂之风 主入口位於北面东侧,门廊为古典山墙形式,由八根柱子构成,其处理方式是由两侧各有三根形成一组立於一个基座上,角柱为方桂,柱间之距甚小,中央则为独立柱,各自立於基座上。
主、次要入口之间,每隔二个圆拱窗便有一个方窗。窗框都经凹凸的隅石处理,中央并饰有拱心石。圆拱窗上方屋檐更做成瓶柱假栏杆形状,显得极富变化。圆顶则为全栋建筑焦点所在。棕红色圆顶与其上的小塔,均分为八部分。上面开有正向直立小弧拱窗与侧向的牛眼窗,可供采光并增加造形变化。圆顶的基座因外形与鼓相似,俗称「鼓环」。此处的鼓环外观为八角形,角隅有巨大涡卷牛腿饰,中间则由圆拱、方窗及两对短柱构成「 帕拉底欧」窗形,圆拱上嵌有巨大的拱心石。整体构造十分精致且充满动感。
长方形的双坡式屋顶,为法国建筑常见的马萨式屋顶形式。屋瓦为鱼鳞形状,甚为罕见。柱顶除羊角涡卷、蛋镖饰外,还有垂带相连。柱身部分嵌有方块凸缘体。整体造形显得繁复多变化。成排的小窗,形如牛眼,故有牛眼窗称呼。除采光外,也有增加变化,使长列屋顶不致显得单调的作用。整座建筑基本上为砖造,但已初步运用钢筋混凝土。在开口部方面,则是外侧以平拱处理但有凸缘柱之窗框,内庭以圆拱处理为多。除了二个门厅之外,有些法庭内亦有华丽之壁柱。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