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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州厅
2011-12-03 15:29:44   来源:   点击:

    国定古蹟,日治时期五大州厅之一,另指台北州厅、新竹州厅、台中州厅(历史建筑)及高雄州厅。日治时期(1895-1945年)台湾的行政区划经历10次变化。初期沿用清廷旧制改府为县,画分为台北、台湾、台南三县及澎湖一厅。经数次变革,最後於1920年(大正9年)公告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台东厅、花莲港厅等五州二厅,台湾地方行政区划画分方为定型。

    原来五州二厅的厅舍建筑中,位於高雄市爱河畔的高雄州厅在战後改为高雄地方法院,再於1987年全面改建,仅留存台北州厅(1915年竣工)、新竹州厅(1927年启用)、台中州厅(1913年竣工)及台南州厅(1916竣工)等四处,通称为四州厅。

    四州厅建筑中,台北、台中、台南等三幢建筑为仿西欧古典建筑的样式建筑,均由当时担任台湾总督府建筑技师的森山松之助负责设计。第二次世界大战後,台北州厅曾为台湾省政府办公厅舍,1957年省政府迁中兴新村後,由监察院使用,并於1995年被指定为国定古蹟。新竹州厅於第二次大战後由新竹县政府沿用,1982年新竹改制为省辖市,州厅建筑遂转为市政府办公厅舍。建筑物於2000-2005年依古蹟再利用原则修复。台中州厅曾於1999年集集地震(九二一地震)中局部受损,经补强与修复後,现仍由台中市政府使用中,整修後已登录为历史建筑。

    台南州厅於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遭盟军轰炸,屋顶全毁仅存四壁。战後稍经整修曾为空军後勤司令部及台南市政府使用。1997年台南市政府迁出後,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简称文建会)於此地成立文化资产保存中心筹备处(2007年底废止,并入文建会「文化资产总管理处筹备处」),展开古蹟依原貌之修护工作,并拆除不当之增建,改为不影响古蹟景观之低矮建筑以供再利用。2002年完工,2003年10月正式与国家台湾文学馆开馆营运。

    中文关键字: 台北州厅 , 新竹州厅 , 台中州厅 , 高雄州厅

    英文关键字Control Yuan Architecture , County hall

    参考资料

    1. 傅朝卿。1999。《日治时期台湾建筑1895-1945》。「大地别册」5。台北:大地地理。
    2. 李乾朗。1987。《台湾近代建筑》。台北:雄狮。
    3. 〈台北州厅舍的兴建背景〉。中华民国监察院建筑介绍主题网,「厅舍建筑的兴建沿革」。2008年10月31日读取。http://www.cy.gov.tw/build/build_bk01.html。
    4. 历史建筑台中州厅修复工程简介〉。台中市政府行政处,「厅舍管理科」。2008年10月31日读取。http://www.tccg.gov.tw/sys/SM_theme?page=45459005。
    5. 〈原台南州厅(前台南市政府)〉。台南市政府文化观光局,「古蹟导览:古蹟寻礼」。2008年10月31日读取。htt

    延伸阅读

    1. 傅朝卿。1999。《日治时期台湾建筑1895-1945》。「大地别册」5。台北:大地地理
    2. 李乾朗。1987。《台湾近代建筑》。台北:雄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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