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娘
2011-12-03 15:36:08   来源:   点击:

    在舞场工作的女性。1950年代,北投仅有一家舞场,设在北投大饭店(今水美温泉会馆)内,曾一度遭到省府取缔而禁止营业,但因时空背景的特殊需要,政府於1952年11月28日又获准恢复营业,理由为「联络邦交,招待外侨,繁荣市区,增加税收」,在此原则下,北投变得更加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这时的舞娘以外省人居多,因语言之便,能获得舞客的青睐,舞娘也需要登记领有「舞女许可证」方可工作。  

    参考资料

    1. http://tw.myblog.yahoo.com/jw!kQQmrf6fGQWXX4lSrdgc81Xl/article?mid=2269&prev=2287&next=2195&l=f&fid=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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