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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屯顶崁子遗址
2011-12-03 15:39:27   来源:   点击:

    顶崁子遗址位於南投县草屯镇中原里,在地理区上则归於集集竹崎丘陵上的乌溪南岸隘寮高位河阶,为乌溪旧河道遗留下来形成的河阶地上,现与乌溪间有土城低位河阶面相隔,西与隘寮遗址隔隘寮溪相望;在南投县道10号的1K尽头前方的阶地,从福德祠旁小路进入,上一略微高的长条形台地即为遗址所在。遗址海拔高度,约在150公尺左右。其经纬度在东经120o 42’ 24”,北纬23 o 57’ 29”;其方格座标为E220150 × N2653700。

      遗址的遗物分布状况方面,在2004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进行调查计画时,在中和路69号後方山坡地上拾获打制石斧3件,发掘地表下约10公分处即可轻易发现夹砂黑陶。遗址的面积约有7000 m2。而在本次调查时,发现曾经试掘的耕土地上已被填上红土,部分被住家占据,而使得遗址遭受到破坏;而发现遗物较丰富的中和路69号後方山坡,则保存还算完整。

      遗址的文化内涵,目前为学者归属於中部地区两个重要的史前文化,其分别是距今4500 – 3500年前的牛骂头文化,和距今3800 – 3400年前的营埔文化顶崁子类型。遗址曾经发现排列整齐的砾石堆积和柱洞遗迹。陶器遗留方面,有红色夹砂陶、灰黑色夹砂陶、灰黑色泥质陶、红褐色粗砂陶和红褐色泥质陶;在石器方面,有打制长型斧锄形器、打制匙型斧锄形器、打制宽刃型斧锄形器、打制有颈型斧锄形器、打制磨刃型斧锄形器、石器残片、磨制石锄、打制石刀、石锛、石矛、戈形器、劈砍器、锤砸器、刮器、杵形器、球形器、尖器、带孔圆形器等。

      臧振华先生曾经在该地进行考古试掘,推测遗址中史前人类应已进入农业生活,兼行鱼猎与采集;并在该文中指出遗址的特殊意义在於:其文化内涵呈现了中部绳纹红陶文化转变为灰黑陶文化之关键阶层,对史前文化之层序、年代学而言有重要的意义。至於在内政部的评监等级中,因1992年时宋文薰先生等建议将本遗址指定为古蹟,所以现列为与古蹟同等。

    (本文主要参考自《台闽地区考古遗址―南投县》之内容资料)

    参考资料

    1.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2. 2004 《台闽地区考古遗址―南投县》。内政部委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3. 臧振华
    4. 1984 〈顶崁子遗址试掘报告〉,《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55(3):567 –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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