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祯墓
2011-12-03 16:14:51   来源:   点击:

    陈祯,金沙镇阳宅人,明正德十五年(西元1520年)乙亥岁贡,曾任广东省长乐县训导。次子健,正德十四年(西元1519年)己卯举人,嘉靖五年(西元1526年)丙戌科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四川司郎中。陈祯逝世後,朝廷诰赠为刑部主事、刑部员外郎。员外郎属从五品官,除依明朝墓制造此墓之外,并於阳宅建恩荣坊。

    陈祯墓位於金沙镇浦山里黄龙山,约建於明嘉靖五年(西元1526年),是以花岗石为主要构材,自内向外有正身护墙、曲手石墙、墓亭、供桌、明堂、墓埕、石羊、石马、石望柱等构成。

    墓亭用花岗石雕成歇山屋顶,翼角起翘,墓亭正中立墓碑一方,题「浯阳 刑部员外郎 陈公讳祯暨太儒人李氏之墓 孝男伟、健仝立」。护墙两端有逐渐开阔的曲手石墙三组,成对层层向外推出,每组都由台基、墙身和护檐等三段构成。

    就格局上来看,陈祯墓座落在黄龙山的斜坡丘陵地上,坐南朝北、坐山面水,地势居高临下,视野宽广辽阔,金门民间相传此风水吉地为金门四大名穴之一的「仙人覆掌」穴。颇有官宦墓园的外观和风貌,为金门明代墓式的代表作之一。民国七十四年八月由内政部公告为第二级古蹟。

    参考资料

    1. 《金门陈祯墓调查研究》,金门县政府,1996。
    2. 《金门县陈祯墓调查研究》金门县政府 1996年5月。
    3. 黄振良编着《江山何其美秀─金门古蹟导览》金门县政府200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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