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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芎林里社贞官伯公
2011-12-03 09:10:38   来源:   点击:

    【古蹟等级】县定古蹟

    【建立年代】清朝乾隆

    【古蹟位址】高雄县美浓镇

    【公告日期】民国八十七年(1998)

    【历史沿革及建筑特色】

    客家人用来称呼土地公为「伯公」,美浓地区的伯公设於庄头、庄尾、田野间或水圳口,而伯公的设立位置及拓垦,与当时设立的「番界」是相关联的。「番界」即为清朝时期为避免原住民与拓垦的新移民间的纷争,清廷於台湾岛规划出的界线,而美浓平原在客家人入垦前是属石牌番汉界线以外的区域,属鲁凯族,原住民在此出没游耕狩猎。旧美浓聚落地区的伯公位置几乎分布於周围丘陵的山麓及山坳的入口,有聚落、夥房、水圳、交通道等处就可见到伯公,伯公的设立有着强烈的拓垦意义。

    美浓地区伯公的形式,除了有庙宇造型外,也有如坟墓的「墓塚式伯公」,亦称「伯公坛」,此类型的土地公,以台湾南部的美浓、六堆居多。美浓地区大大小小共有379座伯公中,以龙肚庄里社真官伯公、九芎林里社贞官伯公、弥浓庄里社真官伯公为历史悠久且形式完善的风水型伯公。

    九芎林里社贞官伯公建於清朝乾隆时,形式采伯公坛,距今已有300年的历史,位於一处墓园旁,虽然外观与坟墓相似,但其石碑书写、外形等皆与异於坟墓;由於堂前受到通路广场开凿之影响,形制略有残缺,但空间形制仍属完整。美浓居民,长年来自发性对於伯公的维护,包含了平日的环境清扫,以及主动关心及修护古蹟的自然剥落,可见美浓的伯公信仰不单只是民间信仰,而是属於美浓地区每一份子的独特关系层面。高雄县政府於民国八十七年(1998)公告为县定级古蹟。

    参考资料

    1. 梁文铭《高雄县政府-发现古蹟之美》,高雄:高雄县政府,2004。
    2. 李允斐着《高雄县县定古蹟弥浓庄里社真官伯公、龙肚庄里社真官伯公、九芎林里社贞官伯公与县定级古蹟东门楼之庄头伯公调查研究与修护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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