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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是否越高越好?
2012-01-19 19:36:54   来源:   点击:

    个税起征点是否越高越好?自从政府提出要适当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来,得到社会各界几乎一致的赞同。但我认为其实不然。一是起征点向上调节,造成的结果就是低收入者减税额一定比高收入者减税额要少,形成反向调节。二是国家税收来源不是所得税,就是商品税。个税起征点提高,就意味着个税整体收入在税收总收入中比重下降,相反商品税比重上升。收入不高、储蓄有限的普通大众,商品和一般服务消费比例越高,因而纳税越多。以上两点表面过高上调个税免征额反而扩大收入差距。个税的意义部分在于调节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只调高起征点恐怕适得其反。

    15 个答案

    • 答案 1:

      1.你考虑了税收的来源不同,但是老百姓的收入也有不同来源。目前通过资本挣钱,比通过劳动挣钱更容易。在整体人群中收入更高 。而通过资本挣钱,往往不是缴纳个税。2.同样是在缴纳个税的人中,高收入的人减少的税收更多。但是低收入的人对这部分钱有更大的需求。能更大程度上改善生活,解决问题。3。其实低收入者获得的减税比例就更高,而高收入者用于商品的额度就更大。能更多地通过商品税征收。你的问题中,一会儿讲的是比例(商品消费),一会儿讲的绝对额度(减税)。选择性地证明了不应该提高起征点的观点。4。商品税可以根据不同类型产品征收。可以调高奢侈品高档用品的税率,调低生活必需品税率来调节贫富差距。比针对收入额更容易达到调节目的。
    • 答案 2:

      调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或称免征额),只是个人所得税的微调,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就提出要建立综合加分类的个人所得税税制,这才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可是限于国内税务征管条件的限制,此项改革一直未向前推进。在十二五期间,分类加综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设想又写入了国家十二五的规划。 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属于分类税制,分类税制的特点是按纳税人不同收入项目分别计税,多项收入来源多次扣除,不考虑个体之间生计费用差异,世界上多数国家目前已基本不采用分类税制模式。而目前提出的综合加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内涵没有完全确定,我认为改革的内容可能涉及所得项目归并、费用扣除标准、申报方式等许多方面。1、所得项目进行归并 分类税制下所得项目设置过多,每个所得项目都有固定费用扣除额或固定的费用扣除率,纳税人每笔收入都要根据收入性质界定所得项目,单独计算应纳税额。综合分类税制是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收制度,将减少部分所得项目,对一些性质相似的所得项目进行归并处理。减少所得项目有利于纳税人自己划分收入性质,准确计算应纳税款,为综合所得费用扣除制度做好准备。 2、以夫妻综合扣除为基本课税单位 当前税制下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没有考虑到家庭的综合负担。而以夫妻为纳税主体的家庭综合扣除制度是国际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主流方式和发展方向,未来税制的发展方向应以夫妻为纳税主体计算应纳税所得,根据家庭的人员结构、赡养情况,计算家庭整体的费用扣除额,允许赡养费用、抚养未成年人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在税前扣除。夫妻综合扣除制度是综合分类税制的重要特征,是税制改革的研究重点。以夫妻为基本课税单位对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需要掌控更多的纳税人基本信息,并具备完备的信息搜集手段。3、年度汇算综合申报 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采取按月按次征收方式,这种征收方式具有简便易行,征收成本低的优点。但是,由于个人收入具有不稳定和不均衡性,按月按次征收税款会加重纳税人家庭的实际税负,影响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无法体现税制的公平性,因此发达国家一般都采取扣缴单位按月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的征收方式。在汇算清缴时,纳税人汇总全年应税所得计算年度应纳税额,通过年度汇算综合申报向税务机关补缴税款或申请退税。 4、自然人税务登记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当前税制下,由于个人所得税主要由扣缴单位进行扣缴,纳税个人在多数情况下无需进行纳税申报,因而税务登记制度缺失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影响不大,我们还能借助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进行管理。但是在综合分类税制下,个人将承担更多的纳税申报义务,国家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个人税务纳税登记制度,设立全国统一的纳税识别号,纳税人身份证号码可以作为纳税识别号,持有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的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发放纳税识别号。税务机关通过纳税人识别号标识的纳税人信息,为纳税人建立独立的信息档案。对纳税个人基础信息进行登记管理,有助于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并对纳税人的申报信息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相关后续管理。 在综合加分类的税制下,税务登记模式、税务申报模式、缴款模式和管理模式都将发生巨大变化,税务机关将直接面对海量纳税个人,因此此项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肯定要分步进行。
    • 答案 3:

      就当下国情来说,我觉得个人所得税增减啥的没什么意义,真正紧迫的问题是这些税有多少用刀口上去了。提高个税起点就是逼中产阶级造反,政治书不都说了吗,革命都是靠中产阶级开始的,这些人有知识有钱有地位有文化有数量。天朝自己走了这么一步棋:)
    • 答案 4:

      调,或者不调,财政税收就在那里,只能增,不能减。这边低了,他总能想到方法提高别的税收来平衡。所以,谈论起征点毫无意义,农场主薅羊毛,少薅点左手边的,多薅点右手边的,总量就达标了。
    • 答案 5:

      个税调整的不止是起征点,对于高收入的人在个税调整后反而纳税增加了,唉
    • 答案 6:

      不止该调整起征点,还应该调整不同收入人群所上交的税收比例。个税起征点肯定不是越高越好,应该跟整体的人均工资水平成比例。
    • 答案 7:

      个税就应该象征性的收一点,我们在消费过程中已经交过很多税了,只是大家没有关注而已。所以,个税起征点至少是很高。
    • 答案 8:

      调得太高,高收入者会造反的,他们能影响政策的。中低收入者只能网上发牢骚。
    • 答案 9:

      对我来说是好的,不管最后是否真的为我谋了福利,至少听起来舒服一些,给我一点心理上的慰籍。
    • 答案 10:

      同意lz和@胡主席的小背心看法。 我是这么理解的,调的越高,相对低收入人,接近起征点附近的收入人群反而更受益(低收入少交60,起征点附近可能就是600),同时,国家每年该花多少还是多少,不会因为这部分少收税而节省开支,只增不减,两者合起来更会哄抬物价,苦的还是低收入人群... 除非税收这笔钱我们看得见怎么花、可以要求怎么花,不然怎么改都是逗我们玩
    • 答案 11:

      自愿吧
    • 答案 12:

      我想应该分人,不能一概而论。。。。。。。
    • 答案 13:

      我分享个新闻:欧美富豪想ZF建议,为高收入者征收更高额的税收。 目的很明确,富豪是现有制度下体制下的既得利益集团,眼看该制度将要坍塌。富豪们认为为了维护现有体制,他们有必要牺牲一部分现有利益,来挽回局势
    • 答案 14:

      一刀切的办法不好。一些高成本的城市就很亏。低成本的城市就划算很多呀
    • 答案 15:

      高收入者赋税增加,低收入者可能不需要缴税,那么很多非北京户口的低收入者一辈子也别想在北京买房子了,因为无法出具5年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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