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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
1. 提问者在问题细节中举例的重大过失,是指造成损失和发生费用的原因行为是基于重大过失。这样的免责条款在《保险法》上没有法律依据。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或第十九条,该部分合同条款无效。2. 但《保险法》规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因重大过失而未履行某些诚实信用类的合同义务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赔偿或要求返还保险金。但这里出现的重大过失,不是提问者意思所指的重大过失。3.国内保险公司会将此点写入保险条款,是因为出险后的查勘、定损、理赔等一系列工作环节中,保险公司难以辨别重大过失和故意。就算能够辨别,允许被保险人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标的出险而获得保险金,等于纵容被保险人疏于保险标的的风险管理,直接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换句话说,就是保险公司在和投保人签订合同时采用的保险费率偏低了。保险公司当然不干了。 -
答案 2:
其实重过失在考试或者实务中简单的理解为“专家未尽到一般人的注意义务,一般人未经到最基本的注意义务”即可解决大部分问题。研究太深无益于答题或者解决案件。当然,若是专业法学研究人员就另当别论了。
保险合同上的重大过失的是指什么?有何法律依据?
2012-01-19 20:23:08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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