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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
这种情况叫做 JNOV ,即judgment non obstante veredicto ( judgment notwithstanding the verdict )的缩写。这样的判决方式在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都会出现,联邦民事程序规则也有相关规定[1]。 虽然律师经常会作有利于己方的 JNOV 动议,但很少被法官同意。一般只有当法官认为陪审团做出的判决明显缺乏证据基础时才会同意该请求。JNOV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要求更为严格。由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JNOV 本身不能用于作出有罪判决。只有当法官认为陪审团做出的有罪判决缺乏根据时才会准许运用 JNOV 推翻陪审团判决。民事诉讼程序中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JNOV 可以有利于任何一方)。由于上诉法院只负责法律问题认定,初审中 JNOV 的出现实际上就是跳过陪审团的事实认定由法官直接做出法律判决( Judgment as a Matter of Law ),同时给了败诉方上诉复查初审法律问题的权利。----------[1]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 Rule 50(a). (其中 JNOV 被称为 Judgment as a Matter of Law ) law.cornell.edu/rules... -
答案 2:
我无精力考察其它普通法国家的情况,但是至少在美国,法官是有这种权力的——英语上可见the judge set aside the verdict of the jury(JNOV). 但是法官这么做需要冒很大风险,同时具有相当多的限制(包括什么类型的案件可以用,哪些州的程序法规定可以等)。因此这个问题,无论简单的回答是还是否,都是很危险的。常见的情况是,在陪审团作出裁决后,败诉一方可以提出请求法官推翻陪审团裁决的动议(motion to set aside the jury"s verdict);粗糙而言,法官推翻陪审团裁决的情况有:陪审团成员对案件存在明显的偏见;陪审团的裁决明显与证据相悖;陪审团的裁决基于纯粹的激情而作出等。只能考察到这个程度,再深入就要翻阅各种程序法规定了,精力有限,见谅。 -
答案 3:
可以把有罪变无罪,不能反过来 -
答案 4:
是可以的哦,各州规定也不同,有的州甚至法官可以否定陪审团做的死刑判决,或者改成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但是大概的程序规定我不记得了,查了一下,网上没有找到什么细节信息。有个新闻,可以小小佐证,tech.sina.com.cn/it/2011-0...。我再查查,各位法师顶上。 -
答案 5:
不是法律专业,但对陪审团的问题很感兴趣。陪审团这种制度设计,本质上是不是也是为了限制法官的权力?俄罗斯好像也实施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大概这名吧),但是好像不是太成功吧? -
答案 6:
细节想不起来了,但是林达夫妇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里有过详细的描述。很不错的一套书,真有兴趣的话,可以找来看看。 -
答案 7:
不可以。英美法系的法官没有这种权力。
在美国(或者普通法国家),法官可以否决陪审团的裁决结果吗?
2012-01-19 17:51:46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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