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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辛普森案的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做出了完全相反的判决?
2012-01-19 18:01:09   来源:   点击:

    为什么辛普森案的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做出了完全相反的判决?

    1 个答案

    • 答案 1:

      1.证据法、证明制度的区别。刑事诉讼应该”排除合理怀疑“,合理的假设不代表确实存在。“而民事诉讼则坚持“优势证据证明”(注解1)的证明标准。通俗来讲,就是民事诉讼对于证明(证据)的要求低点。美英法系中,对于刑事案件,保护人权比惩治犯罪更重要,也就是所说的”宁可放过一个坏人,不可错怪一个无辜。”简而言之,刑事法庭觉得虽然辛普森确实有杀人嫌疑,。但所有证据不能代表他确实杀人了。而民事法庭认为,辛普森杀人的可能性要比不杀人的可能性大。所以就出现了不同的判决结果。2.有人说是由于辛普森案的陪审团和辩护律师团不一样,造成的。这种说法也有一定阐述意义。鉴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对于证据的要求是不一样的,隔行如隔山,所以辩护律师团和陪审团上刑事法庭上都不太一样。刑事诉讼中由强势的检方提供证据证明,然后由被告反驳、怀疑,否定即可,但被告有权拒绝出庭、有权沉默。。。而民事诉讼中,被告必须出庭、并出示相关证明,以驳斥原告的证明。需要注意的是,辛普森民事诉讼案中的原告律师,与一年前刑事诉讼中的女检察官克拉克和黑人检察官达顿相比,要主动强势多了,他们的策略,就是除了刑事诉讼中已经提出过的直接证据以外,还向陪审团提出大量的对辛普森不利的疑问。在“辛普森杀人”的论据上,尽量增大比重。注解1:民事诉讼作为平等当事人的对抗只要求“优势证据证明”标准,即一方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证据,和另一方当事人否认该事实的证据相比较而言居有优势,事实真实的可能性大于不真实的可能性。存在的可能性大于不存在的可能性。“优势证据证明“标准还体现了法官的自由心证,法官经过内心的自由论证,达到让一方当事人信服的程度,同时也体现一种经验规则,即依据日常经验可能达到的程度,疑问即告排除,产生近似确然性的可能。延伸阅读:林达关于辛普森杀妻案的三封信-美国现代司法制度的科普大作-世纪大审判中的司法原则 ronnieli.blog.163.com/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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