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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
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Hard to answer。不,不是answer,是hard to discuss. 需要仔细想一下先,先暂时写在这里,可能后续还会修正。
这个问题显然是见仁见智的。
对于我来说,我认同如下基本原则:
-- 善恶没有绝对标准,无论从人类还是从其他生物的角度。但是人类社会存在普适价值。
-- 善恶是需要时间来检验的,很多时候,短时间的恶,局部的恶,可能是长时间的善,全局的善,反之亦然。
-- 人(其实不仅仅是人,所有生物)没有权利去决定其他人或者生物的生死、生活、选择、繁衍与否。
但是,如下情况需要例外:
(1)You create it so you own it. 例如,一个人养大了一只狗,一只猫,这个人有权利决定,因为他付出了大量的心血;这狗或者猫属于他(我估计有人会跳出来说:照此推理,人养大了小孩,他也有权利决定这个小孩的一切?我觉得人和人的社会还是太特殊了,我们将人和其他生物分开讨论吧)。人对人没有这样的关系。一个人A永远不能own另外一个人B,除非B离开A就几乎无法生存或者他们之间有某种契约存在。其实人和猫/狗的饲养关系就是一种契约关系,除非狗和猫离家出走。类似的关系还有:本来以吃掉它为目的的饲养。
(2)出于生存天性的弱肉强食。动物是出于生存必要性在杀掉其他的动物,人类如果出于生存需要捕猎、杀掉某些动物,不是作恶。但是为了一些锦上添花的目的,杀掉动物(例如,藏羚羊的毛,虐杀动物取乐),这些是作恶。
(3)无论是人类社会,还是动物社会,出于对于社会整体发展考虑必须采取的杀戮、或者对其他人的行为限制,不是作恶。即:不做这样的控制可能会引发整个群体更大的问题。例如,法律机制、社会集体决策下的一些举措。例如对禽流感的鸡们人道毁灭。但是,这样的行为需要非常小心,需要有一整套的社会机制、集体决策机制、互相制约的组织来相互监督,避免发生在某些所谓“崇高的意义”下对“某些人群”采取了极端的手段。举例:二战的大屠杀;对犯人的人权进行忽视,这是作恶。
在这样的原则下,面对小区里的流浪猫狗,我会采取的办法是:我尽我所能的帮助,例如定期喂食,但是不去试图承担我承担不了的责任,例如决定他们是否能熬得过冬天,或者他们是否应该有下一代。我不是God。但是,对于我自己养的猫,我带它去做了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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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2:
没有谁主宰谁,只能自己主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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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3:
别把人想得太强大了。实际上,人在大自然中,估计是生存能力最差的动物之一了,最起码的,繁殖这一重要环节上,人就非常弱势。
所以别太高看自己,人主宰不了,说不定老鼠正在主宰着,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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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4:
自然要和谐发展,优胜劣汰,不破坏生态平衡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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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5:
我也为自己养的猫是否绝育纠结过一阵,结果是绝了。
多想无益,结果导向。
在大自然里,我们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去主宰别的生灵?
2012-01-19 18:02:22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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