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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
显然不能。媒体什么时候是公正客观的?媒体都是有自己观点的,媒体没有必要去追求公正客观,媒体也许需要follow的是普适价值,以获取更多的听众和观众。不管媒体说什么,是观众和听众需要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听,还是不听。 -
答案 2:
药家鑫案已经结束,我想他带给我们的问题还没有解答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系教授王大伟也在自己的博客中提到“十问十反思”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2591dd01017fo5.html?tj=1
我想媒体只是一个平台,它可以让当事双方都可以站在上面讲话,而且是原原本本的表达当事人的意思,不是断章取义,媒体的报道应该客观公正,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严格的要求。即使是一个千夫所指的该死恶人,也应该有机会表达一下他的观点,这才意味着社会的进步。
对于李玫瑾教授所说的激情杀人“长期的机械动作、长期与人隔离、长期被迫练琴等形成的心理问题。”如果按照这个说法,任何人都可以杀人了,一个搬运工,长期工作拿钱少,没人理解,就可以杀人?一个电话营销员,长期被骂,由于按号码的次数过于重复,就可以杀人?
专家也可以讲出不合理的话,但是媒体采访中总是会找出一个权威人士给出一个权威说法,以来说明说明说法应该更合理。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显然“激情杀人”的说法不成立。
所以我认为,药家鑫不管是怎样,终究你是杀人了,终究你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杀人,定罪无疑。
下面是在论坛上看到的一段贴文,也许会让我们思考更多?
“药家鑫是被媒体害死的……当第一次听闻药家鑫案时,我对中国的那些官,员的印象又恶劣啦一分,但在一次次的审视这件事情后,我看到了另一个凶手——媒体。我们不妨试着如此去看待这间事情,药家鑫在一次行驶中误伤了受害者儿子,伤势并不重,然后受害者那农村妇女耍流氓一样的坐在车前,大有不敲你一笔不罢休的架势,无奈之下药家鑫拿出新买的水果刀,威胁受害者,然后发生争执,口角,受害人激怒了药家鑫,然后药家鑫失去理智,连捅受害人七刀。的确,药家鑫的犯罪事实成立,但是,却的确是激情犯罪,并非所谓灭口……灭口~真是看了想笑……如果是灭口,为什么旁观者没事,小孩没事?为什么要灭口?再看看本事件的最大获利者~受害人不原谅药家鑫,意味会少拿很多钱,而人死不能复生……药家……赔偿且不说,孩子还要死,也是败者,唯参与这件事的记者,出了名,升了职,拿了奖金。不得不说,记者善与挖掘受害人的痛苦,发现围观着的兴趣点,以高官子弟为诱饵,的确能引起人们的兴趣,现在,受害人早死了,药家鑫也要死了,的确,药家鑫死有余辜,死不足惜,但是,他本死不了,也许有人觉得,媒体主持了公正,但若法律就是公正,药家鑫原本真的死不了,所以,其实我只是想说,媒体真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也很恶心。”[1]
[1] 来源:http://tieba.baidu.com/f?kz=1102524959
药家鑫已于6月7日被执行死刑,对于药的案件,媒体从中是否真正的做到客观、公正?
2012-01-19 18:06:41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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