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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
不管暴力与否,终究还是慈善了。慈善总是需要的。
但是如果是伪慈善、假慈善,就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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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2:
对于陈光标的“高调慈善”或者“暴力慈善”,我一直以来不以为然。因为他已经违背了慈善的本意,他公开说,他高调慈善就是要唤起富豪们的爱心,带动富豪捐款,这次倒是看到了,富豪们都上榜了光标却落榜,不知光标如何解释此事?还有媒体报道说光标的企业半年没有拿到合同,员工工资减半发放。如果企业都被陈光标慈善没了,“裸捐”不就成了浮云吗?
中华民族是一个热情仁爱,乐善好施的民族,关于慈善的概念,古已有之。在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中,“慈”是“爱”的意思。孔颖达疏《左传》有云:“慈者爱,出于心,恩被于物业”;又曰:“慈为爱之深也”。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也有解释道:“慈,爱也”。它尤指长辈对晚辈的爱抚,即所谓“上爱下曰慈”。《国语·吴》中“老其老,慈其幼,长其孤”的“慈”即为此意。“善”的本义是“吉祥,美好”,即《说文解字》中所解释的"善,吉",后引申为和善、亲善、友好,如《管子.心术下》中所说的:“善气”二字合用,则是“仁善”,“善良”,“富于同情心”的意思,如《北史.崔光传》中所讲:“光宽和慈善”。
我认为,问题不在于媒体和公众质疑陈光标的慈善行为,而在于不论是谁,你做慈善的善款是否到位,你是否冒了别人的名去做慈善,你的善款是否用到了该用的地方,被捐赠者是否受到了应有的尊重。不要说个人,即便是机构,都必须做到慈善款项用途和账目的透明和公开。汶川地震后,灾区的一些地方的超豪华建筑还是受到了捐赠者的质疑,甘肃还爆出救灾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和善款被政府机构借给被救助企业有偿使用的问题。这些都说明善的名义下的所有事件都必须在阳光下运行。
中国传统的文化,讲求大爱无疆,大爱无痕。换言之,中国传统文化更倡导低调慈善,而不是像陈光标如此“高调的做慈善”或者“暴力慈善”,而且记者揭示出名不副实的细节那就于慈善的本意相去甚远啦。陈光标的慈善事业用的是“高调慈善”的模式,我有时甚至认为陈光标先生是在作秀。他的做法出发点是慈善,但落脚点是让企业在善的名义下,获得广告效应,获得更多的合同订单,获取更大的利益。陈光标还有一个最大的承诺,裸捐把企业在他死后全部捐给国家。他的做法很接近我认识的一个朋友提出的所谓“义利”模式,也就是说慈善或者义举可以成为一种盈利模式,说实在的,这种在商业过程中加入“义”的盈利模式,我是心存疑虑的。商业模式讲求在合法的范围,最大限度的获利。加入“义”的模式,很有可能被一些骗子和伪君子利用,打着善和义的幌子大把大把的去大把大把的赚钱。这个模式的极端情况是,如果一个拿着屠刀的主比如药加鑫如果以义的名义杀人,岂不是反而成了英雄?
我认为企业家第一位的责任就是把自己的企业做好,给国家上缴税收,招收更多的员工并给员工带来工资和福利的增长,给企业创造利益,让企业的基业之树常青。这样做上对得起国家,下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功莫大焉,善莫大焉!办好企业给国家多交税,吸纳社会人员就业对于社会稳定和民生幸福都是大善举。第二位的责任,才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去做慈善。企业和家庭有很多相似之处,比方说一个家庭的家长,挣钱养家供孩子上学是第一位的责任,第二位的责任才是,用有限比例资金去做善事,或者不掏钱去当义工。假如,大家都学光标把事情倒过来,第一位的事情是做善事成为大善人,第二位事情和责任是养家供孩子上学。由于你行善,不去履行家长责任,让家图四壁,孩子也没法上学了。你倒是成就了大善人的名,可是你是要图这个善名呢,还是要承担家庭的责任呢?你不会说,我都大善人了,应该由国家来承担给我养家养孩子的责任吧?陈光标慈善秀的问题核心全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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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3:
陈光标的“暴力慈善”,无论目的为何,对当下的公益慈善行业来讲,都是利大于弊的;但是,我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这种“暴力慈善”能够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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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4:
陈是将慈善与个人品牌炒作糅合在了一起。高调的做慈善,吸引很多关注,个人品牌得以传播,顺便也给自己的企业增加了曝光。不管是炒作为目的,慈善为手段,还是慈善是出发,炒作乃附带,至少他做了一些好事。比起靠向红十字捐款,倒希望多几个这样的“暴力慈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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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5:
暴力慈善至少是真慈善,在缺少慈善的中国,当然需要了。做慈善,不要看动机,要看结果,其他事情也是如此,动机论者都是白痴
您认为中国是否需要陈光标式的“暴力慈善”?
2012-01-19 18:06:46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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