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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
对一个问题答案是,至少加州没问题。美国的婚姻法是州法(不是联邦法)来管,因此这个也由各州自己规定。对第二个问题,我没有答案(请高人赐教)。但是如果中国政府不承认,就会有非常荒唐的情况出现:如果双方在美国结婚后,男方回中国和另一个女士结婚,因为前一个不被中国政府承认,就没有重婚罪。婚姻法(乃至所有法律)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保护弱势一方,现实一点说,关于婚姻,更需要保护女性,重婚罪就是针对这点。 -
答案 2:
我觉得这个问题的答案只可能有一个,正如裘伯纯所说,「认为在海外注册的婚姻在中国无效」将产生极为荒谬的后果。试想,一对在美国注册登记的中国夫妻,在国内起诉离婚,难道中国法院会因为他们没有在中国注册登记就不受理离婚请求吗?或者,这对夫妻的一方以其在美国的婚姻在中国无效为由,在中国与第三者登记结婚,难道中国法院会认为这不算重婚罪吗?之所以某些人可以在美国注册登记结婚后又在中国领了结婚证,并不等于中国政府承认这样做的合法性,而是因为中国的民政局不可能知道该人在美国已经注册结婚过。我认为,不能在真空的环境下考虑法律问题。法律「is about humanity and common sense」。另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有效的,并不等于这种行为无效。补充一句,在中国使馆公证认证结婚证和海外注册婚姻的有效性,并没有100%必然的联系。婚姻是否有效,这是一个事实的问题,即使没有公证认证的结婚证,如果有其他足够的证据证明登记结婚的事实,那么该婚姻就是有效的。一个公证认证的结婚证,只是针对该事实一个强有力的证据而已。至于本页中王殿龙朋友说,不在中国办理结婚证,孩子上户口、办理独生子女证、上学等等都会很麻烦,但要注意的是,关于孩子的这些麻烦,说的是一个方便的问题,不是婚姻有效性的问题。最后加一句,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出现过中国国籍的夫妻在美结婚后回国却不认可的案例。周行律师引用的《民通意见》也足够完美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
答案 3:
1)关于拉斯维加斯结婚这件事,我补充一句,根据内华达州法律,凡在拉斯维加斯注册的婚姻,必须在一年內到内华达州其他部门进行确认。也就是说,我们常看到的,电视里八卦里的拉斯维加斯结婚神马的,都有点猫腻=.=2)双方都是中国公民的话,可以到中国大使馆进行登记,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叫做“领事婚姻”,按照美国法律,根据国际礼让,不由美国法律管辖3)到底为毛双方都是中国人要去美国登记呢。。。。。。。。。?又不是去美国生孩子。。。。。。。。另外补充一下,“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法地法律。”(《民通意见》第188条)对于中国人在外国结婚的问题,《民法通则》没有规定,但按照1983年《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比照办理,酌情给以处理 -
答案 4:
两个中国籍人在境外结婚的,根据结婚地法律认定有效的,中国法律一般都会承认。但是如果违反我国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的,或者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中国法律不予承认。相关法规条文:《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第一百五十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8条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 -
答案 5:
可以去美国注册结婚,但不被中国政府承认 -
答案 6:
前两天也研究过这个问题,似乎结论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需要在国内公证处公证。 -
答案 7:
如果美国该州接受外国人在当地注册结婚,这两位中国籍公民在美国根据当地法律缔结的婚姻在美国有效。如果这两位中国籍公民并非定居美国以外外国国家的华侨,中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此类情况该如何处理。《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其中的“本人无配偶”中的配偶是否包含在外国根据外国法律与非定居该国的中国公民缔结婚姻中的“配偶”,不清楚(可以去北京或上海等经常办理涉外婚姻的机构试试)。但从一般中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在民政部门登记后才生效的法理看,中国法律不会承认他们在美国根据当地法律缔结的婚姻在中国境内有效。即便中国法律承认定居国内的中国公民在美国根据当地法律缔结的婚姻在中国境内有效(比如中国后来加入某个国际条约),如果该婚姻违反中国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中国法律不会承认其效力。换句话说,诸如同性恋结婚和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妹结婚这种情况是无法通过在外国根据当地法律缔结婚姻的行为获得中国法律的承认和保护。PS,说下一楼提到的重婚情形。无论是中国公民先在国外与另一名中国公民按当地法律缔结婚姻而后再回国内与另一名中国公民(三人皆非华侨或港澳台居民)根据中国法律缔结婚姻,还是顺序倒过来,中国法律一律不承认该中国公民在国外根据外国法律缔结的婚姻的效力,而是优先承认国内婚姻效力,这并不荒唐。国内婚姻如果有效,根据中国法律缔结并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婚姻的配偶才能依据法院所在地法,也即中国法律获得更多权利和利益(例如共同财产范围更大,离婚分配财产和解除同居关系的分配财产时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没有参与国际条约,也没有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国内法的效力必须是绝对的。PPS,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后,其中一名中国公民再回国与另一名中国公民结婚从而导致重婚的情况,中国法律在华侨、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与另一名中国公民在中国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中有所考虑,以下是《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节选: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答案 8:
1. 可以的,我朋友就是这样子做的。2. 中国不承认美国的注册结婚的。3. 我觉得如果你是中国籍并且不考虑移民的话,搞一个美国注册结婚证,除了装有何意义。4. 如果将来婚姻出了问题,就可能涉及法律问题。 -
答案 9:
好象可以到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登记结婚。 -
答案 10:
是可以结婚的,但是中国不承认!所以……是个避免重婚罪的好办法! -
答案 11:
听说过有国人去拉斯维加斯领了结婚证,天朝不承认,又在国内领证。 -
答案 12:
第二个问题:必然不承认。不信邪,今后就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1、有了娃户口都上不了,独生子女证你也办不了,办不了独生子女证孩子幼儿园上不了,幼儿园上不了小学就上不了,小学都上不了还有什么学能上了……2、住店来查房,你们怎么解释……
两个中国籍的人可以使用旅游签证到美国注册结婚吗?如果可以这个被中国政府承认吗?
2012-01-19 18:12:55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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