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年2月5日,乙公司分配上年股利时,甲公司的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600(4000*15%)
贷:投资收益 600
20×8年3月1日,甲公司收到现金股利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600
贷:应收股利 600
(3)20×9年1月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追加投资时,会计处理为:
①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4 500万元从乙公司其他股东受让取得该公司10%的股份,并向乙公司派出一名董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4 500
贷:银行存款 4 500
转换为权益法核算:
①初始投资时,产生商誉1 000万元(3 000+4 000-40 000×15%);
追加投资时,产生商誉414万元(4 500-40 860×10%)
综合考虑后,形成的仍旧是正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②对分配的现金股利进行调整:(得到股利4000*15%=600万元)
借:盈余公积 6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40(600*9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600
③对应根据净利润确认的损益进行调整:(乙公司20×8年度实现净利润4 7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705(4700*15%=705万元)
贷:盈余公积 70.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34.5
在两个投资时点之间,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总额为860万元(40 860-40 000),其中因为实现净利润、分配现金股利引起的变动额为700万元(4 700-4 000)(当年净利润4700万元,已经分配股利40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为160万元,因此还需做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24(160×15%)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4
20×9年3月28日,乙公司宣告分配上年股利时,甲公司的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950(3800*25%)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950
20×9年4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950
贷:应收股利 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