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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疫情冲击,落实好“六保”、“六稳”,由市财**牵头,市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协同配合下,出台《牡丹江市区应对疫情影响稳企稳岗稳就业促进经济增长若干措施》,投入4440万元至5850万元,将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1040万元,实现防疫情、稳就业、保供给、促发展,科学引导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发放3000万-5000万元消费券的补助方式,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零售、餐饮、住宿、汽车、旅游和5G手机运营商等企业,利用线上、平台等新业态,吸引线上流量,拉动线下消费;加强银企合作,促进营销返利、满减消费;采取打折、豪礼赠送等营销手段,激发消费活力。
对2020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数字化智能化技改项目,给予2020年新增固定资产贷款额50%的贷款贴息(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户企业最高贴息100万元。此项政策与省市其他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的持续经营小微企业,其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发生的1000万元以下至500万元、500万元以下至100万元、100万元以下至10万元、10万元以下等4个档次新增(不含展期)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分别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的20%、30%、50%和10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政策支持的企业贷款不重复贴息。
对出口生产型外贸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亏损的,按2020年新增贷款额度,根据各企业受损情况,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定额贴息支持,单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进口资源落地加工的生产型外贸企业,2020年在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给予设备投资额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租用国有经营性用房、场地的承租人,在原有减免租金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减免对象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的自然人、非法人企业,即免收其上半年3个月房租;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上半年再免收1个月租金;按疫情防控要求必须停业的承租人,除免收上半年3个月房租外,按停业时间继续免收租金到允许营业为止;转租、分租国有经营性用房、场地的,要确保减免租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减免范围不包含物业费、取暖费。
疫情期间,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减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