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走进电台直播间参加“重要工作部门谈”活动

2020-07-18 09:40:51 作者: 市市场监管局

所谓保护监管,是指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内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对知识产权相关案件进行争议处理、**援助和纠纷调处,保护专利权所有人和商标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专利的技术性强,目前我们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只负责专利纠纷的调处,简单的专利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于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我们有全权查处权力。专利权所有人和商标权所有人,如果发现被侵权,请到我局投诉,我们将依法受理、调查、处理。

如果发生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我们将引导诉讼人到有受理权的法院立案。目前,辽宁地区有沈阳、大连、营口、丹东、锦州五个中级法院有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权,我们地区如果发生此类诉讼,可到丹东中院起诉。


主持人: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价格监管这方面都有哪些职责?

党组成员、副**徐向东:根据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原**********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职能划转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主要职责有:

一是在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剧烈波动时,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制订的利润率和规定限价),实行对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进行价格监督与管控;

二是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制订的定价目录,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价格进行价格监督管理;

三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监督管理;

四是对全市的房地产价格进行备案公示,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一套一标制度;

五是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六是组织开展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种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依法受理价格、收费等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支持建设一个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环境。


主持人: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在法律责任方面有哪些特点?

党组成员、副**赵慧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落实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对药品违法行为实行“最严厉的处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药品管理法》首先设立专条,在法律责任这一章开宗明义的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药品管理法》旗帜鲜明地保持对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把刑事责任放在所有法律责任的最前面。
第二,提高了财产罚幅度。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罚款倍数由货值金额的二倍到五倍,提高到目前的十五倍到三十倍,货值金额不足十万的按十万计算,也就是说,最低罚款一百五十万元。生产销售劣药违法行为的罚款,也从货值金额的一倍到三倍提高到十倍到二十倍。
第三,加大资格罚力度。对假药劣药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资格罚由原来的十年禁业提高到**禁业,对生产销售假药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关的申请。同时增加了对伪造变造许可证、骗取许可证、严重违反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的责任人的资格罚。
第四,增加了自由罚手段。对生产销售假药和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伪造变造许可证、骗取许可证等情节恶劣的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处五日至十五日的行政拘留。

第五,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在对企业进行处罚的同时,可以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同时给予一定的处罚,这种处罚包括没收违法行为期间自本单位所获得的收入,给予一定的罚款。给予一定期限甚至**禁业。

最后还有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赔偿责任,药品出现质量问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是规定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中国境内的代理人与持有人承担连带责任;三是民事赔偿首负责任制。四是对生产假劣药或者明知假劣药仍销售的,受害人还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性也在于执行。东港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科学执法、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一是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大日常检查的力度,通过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防控风险。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确实做到处罚和过错相适应。四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以法为剑,我局将落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承诺,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主持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如何保障中小学校园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

党组成员、副**王雪峰: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市场监管部门历年来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把它作为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度开学季在辖区内开展春、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中、高考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等专项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是主体资格审查工作。市场局监管部门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内部学生食堂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配送单位的主体资格,严格主体准入,杜绝无资质的经营者向校园供餐配送。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的持证情况,对相关餐饮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的改造、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两大方面进行指导,提出整改意见,达标发证。对经整改依然无法达标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到止前,我市辖区内所有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共计146家,已全部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并纳入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