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面服刑”?安徽杀人犯获刑12年,蹊跷保外就医未坐一天牢

2020-09-28 17:22:51 作者: “纸面服刑”

1995年的一个夏日,因建房纠纷,27岁的程美枝被同村村民王氏父子殴打致死,行凶父子分别被判14年和12年。陷入失去至亲痛苦的程家人,在数月后竟然发现王氏之子王某并未入狱服刑。

自此,程氏两代人“接力”反映问题。然而,一封封投递出的挂号信件,却犹如石沉大海,少见回音,直至2020年9月有媒体曝光了这一蹊跷事件。

目前,安徽休宁县委县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一个个谜团正有待揭开:杀人犯有没有入狱?何以保外就医?“一保到底”合法吗?记者对此进行了独家调查。

建房纠纷引发的命案

在位于皖南山区的休宁县板桥乡板桥村,程桂盛一家是人丁兴旺的大家庭,共养育8个子女,程美枝排行第6,是哥哥姐姐疼爱的“小妹”。

然而,1995年的一个夏日,程美枝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7岁。因建房纠纷,同村村民王氏父子(子:王某),手持钢钎将她殴打致死。

谈起这件命案,王某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说是“事出有因”,因为程家一直干扰其和家人建房,“地是我自己的地,当地政府处理过好多次,但对方一直占着”。

就在惨案发生的数月前,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两家之间的建房纠纷作出判决,认为程家对王家“建房施工进行阻挠的行为是错误的,应立即停止侵害”。

这一判决,因为程桂盛和家人认为“王家在法院有人,判决不公”,并未能平息两家人之间的矛盾。

“我听到消息赶到时,看到妹妹躺在地上,身上有很多血。”程新平是家里兄弟姐妹中的老大,回忆起25年前的那一幕,他说一辈子都忘不掉。

经休宁县人民法院审理,王氏父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0年。程家认为这一判决过轻,很快提出上诉,后由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休宁县人民法院再审此案。

法院再审判决书。

1996年11月,休宁县再审此案后认为“原判决对俩被告人量刑确实偏轻,应当适当从重处罚”,判决在王氏父子原有刑期基础上各增加两年,即王某父亲获刑14年,王某获刑12年。

杀人犯服刑期现身县城

身高1米5左右的程美枝,一头短发,性格开朗,因是小妹,深受家人疼爱。“有好吃的,都想揣回去留给她。死的时候,还未婚未育,太惨了。”在程新平粗糙的手中,妹妹的遗照被擦得锃亮。

2020年9月17日,休宁县板桥乡板桥村,程新平在家中擦拭妹妹程美枝的遗照。新华社记者张紫赟摄

当程家上下沉浸在痛失亲人的悲伤中时,却发现王某竟然没有入狱服刑。据程家人回忆,1997年初春,接二连三有村民跑去和程家说看见王某。程桂盛起初不相信,直到家人们相继亲眼看见。

“在县城撞见他(王某)在摆摊卖菜,我当时很气愤,气得攥紧拳头,可又不敢上前,怕发生冲突,想着通过法律途径再申诉。”程新平说。

板桥村多位村民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服刑期间,王某曾回过村庄,并且在外结婚生子。

按照正常程序,在法院判决后,王某应从被羁押的休宁县看守所,投送至安徽省九成监狱服刑。但事实如何呢?

曾有全国人大代表询问此案情况,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当时出具的查询结果。资料图片

记者核实发现,九成监狱的确没有王某的收监记录。

根据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03年8月出具的一份查询结果显示,王某在终审判决后,因肾积水被当地法院批准保外就医,未向监狱投送。2001年,王某保外就医结束后被公安部门收监,并向九成监狱投送,因所犯疾病,九成监狱不予收监,后经法院批准,再次保外就医。

记者向休宁县委政法委核实获悉,王某在等候审判、等候保外就医期间,曾被看守所羁押共计一年多时间。除此,确未入狱服刑。

保外就医之谜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王某1996年、2001年两次申请保外就医时,所填病因分别为“右肾中度积水、胆囊炎”“右肾小结石伴轻度积水、轻度肾功能不全”。

“都是同村人,以前没听说过他有病。如果真的病情严重,又怎么会很快顺利结婚生子?”程家人百思不得其解。

王某所患疾病若为真,能否保外就医?

1990年版《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依照当时适用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2014年失效),保外就医应为四种情况之一:“短期内有死亡危险”“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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