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前个人账户资金今后仍可自由支取
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个人账户资金应专款专用。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9月1日前已划入医保专用存折中的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今后仍可随时取现使用。
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2022年度职工大病起付线降至30404元
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自2022年度起,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累计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部分(即30404元至80404元)报销60%,5万元(即80404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上不封顶。预计每年将惠及参保人员3.5万人,为参保人员减负1.2亿元。
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自2022年9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不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仍执行现行标准,70岁(不含)以下按照100元/月划入,70岁以上按照110元/月划入。
12月1日起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
自2022年12月1日起,允许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答疑:
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还需要输入密码吗?
答: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时,已通过手机绑定、人脸识别等环节进行实人认证,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无需输入密码。
为防止社保卡丢失后个人账户被盗用,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就医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需要输入密码。同时,为满足参保人员不同需求,参保人员也可自行设置限额免密支付。
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挂号和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无需输入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北京银行将会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参保人员初始密码,密码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进行修改,还可设置限额免密支付。
参保人员在医保公服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时,如出现“参保人手机号码不存在,请联系参保单位或社保所补充参保人手机号”的提示,是因为在办理参保登记时,未采集参保人员手机号码或采集的手机号码错误,导致无法通过实名认证。参保职工可通过参保单位,退休人员可通过社保所向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完成手机号码的补充或修改,参保单位也可通过网申平台办理。在完成手机号码维护后,参保人员可在第二天重新登录医保公服平台进行实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