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助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意见》,以更好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助力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高质效改革先行省、高能级开放之省。
《意见》全面对标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改革、理论研究、数字检察战略实施、人才培养等关键任务,明确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共19条意见举措。
以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为例,《意见》要求,依法惩处侵犯数字经济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活动,依法审慎办理涉科技创新领域和高科技人才案件,探索保护科技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助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探索商业秘密保护和科技人员保护新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改革,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打造符合浙江实际的知识产权检察区域特色品牌矩阵;常态化推进除险保安工作,紧盯网络空间领域突出风险隐患,保障数据、信息安全,促进网络综合治理。
《意见》明确提出以深入实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保护,涉企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措施监督,深化涉企刑事“挂案”整治,加强民企内部贪腐案件办理,加强涉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安全发展公益诉讼,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助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十个专项行动”为抓手,抓实安商护企举措,以法治方式助力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意见》强调,结合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不断深化调查研究、优化工作举措;加强涉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企业合规、涉外法治等重点领域的检察业务和理论研究,积极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培训活动,深化检校合作智慧借助;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迭代完善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和“检察+”协同共治平台,大力推进相关领域数字检察监督,以数字赋能提升服务保障工作实效。
据悉,为推动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工作落地落实,浙江省检察院设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法治安商护企、安全稳定保障、数字赋能提升、理论研究深化等5个专项小组,建立健全定期例会、清单管理、督促落实等机制,抓好统筹组织和工作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