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还没入住 小伙打开门被“臭晕”:满屋粪水

2020-09-29 16:39:07 作者: 婚房还没入住

对于呼和浩特市的张先生来说,七夕本来是个甜蜜的日子,他妻子准备今年十月举办婚礼,新房已经装修好了还没住人,七夕那天例行公事去绕一圈,没想到就发现这个七夕,甜蜜里掺了一股怪味。

张先生说,当时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恶臭扑鼻,他给记者展示了当天拍下的现场视频。

张先生说:“一进门就能看见,包括客厅包括厨房都是白花花的一片,腻子粉加水,包括有一些异物,上卫生间有的那种大便什么的,在客厅里都有,从浴室门里的一个下水管道里反出来的。”

张先生当时就联系了物业,但堵塞具体位置不能确定,楼上楼下的查看了一圈,只能确定是在张先生家这一层。

张先生说:“正好堵在我们这个楼层就是17楼,因为16楼物业工作人员也下去看了,根本没有堵住,也没有出现反水,只有我们家,包括18楼也没有出现这个问题,最后采取措施是从18楼找一个通下水的工具,才把堵塞物疏通,应该是重物直接堵塞住了,咣一声直接掉到楼下。”

事情已经过了近一个月,张先生家门框有几处明显变形、破损,壁纸也有几处起泡,被下水道污水泡过新家,明面上看不到的各种暗伤才让张先生更闹心。

张先生说:“有些沙发,像冰箱底下都泡了,影响这些前期是看不出来的。最明显的是门,还有一个小的婴儿座椅,包括大床。我们都买的是皮床,因为床下面是皮会吸水,就怕以后来了暖气之后,怕再一热散热的话会出现更多的异味。

好好的新房还没住就遇上这种闹心事,该找谁说理呢?张先生说他找了物业想查查是哪家的责任,物业说不能确定,向物业索赔,物业也表示只能维修,赔不了新的,张先生不能接受,两方一直协商,过了近一个月依然没有定论。

张先生说:“因为我一天都没有住过。我们希望物业能把我们这些泡了的东西能换掉就行了,毕竟我们马上10月就准备要结婚,尽量想让物业公司(尽快)处理,因为物业一直在拖,我一直也在沟通,物业一直在一拖再拖,而且我去找物业工作人员联系你们经理,经理不是三天以后给我答复吗?这已经等了我快一个月了吧,一直没有给我答复,我问他们经理的电话也不给我。”

到底因为什么原因造成下水道堵塞反水,对于张先生的诉求物业又如何回复,我们也来到物业了解情况。

万锦物业经理陈经理称:“1月1号开始交房,包括到上个月已经过了很长时间,所以目前我们物业这边让我们确定100%肯定是谁的责任,我们也明确不了,因为当时疏通的物品来看的话,是一些什么梳子、刷子,日常生活用品的东西。”

物业的陈经理通过电话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陈经理告诉我们,这次的堵塞属于多种堵塞物的共同影响,从交房到发生反水,中间八个月装修过的业主谁都有可能扔过。

陈经理说:“要是说让物业这边全部承担责任。我觉得也没有这个依据,因为主管道堵塞,也许有可能就是这一户业主(自己家)施工过程中往下倒了东西,有可能堵塞的情况也会有,也许有楼上业主工人操作不当导致堵塞的可能性也会存在。装修相关注意事项里面写的很清楚,相关的提示工作我觉得我们都做到了,我们这边定期的清理化粪池也好污水下水井也好,我们都在正常做呢。”

陈经理说,之前物业在和张先生协商的时候,就已经提出了的物业所能提供的解决方案,目前也只能提供这样的解决方案。

陈经理表示:“我跟业主明确的答复是现场门框我们这边找专业的家具美容师过去把泡的部分给美容一下,美容完以后看不出来效果是非常好的。家具被泡了,我们也提出来能不能我们联系一下厂家,从哪买的我们让厂家过来做一次保养之类的。如果这个问题全部是我们物业责任导致的,那肯定毫无疑问我们全部承担责任,问题是确实我们也第一时间响应了去做了,如果是(维修)以外额外的再加补偿,我们暂时没有想到一个特别好的方案。”

对于这个方案,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张先生说:“不行就走法律程序吧,因为他们没有明确的结果按照物业的说法谁都没有责任了,甚至是我们家自己的责任了。”

律师表示,这其中包括两部分的责任主体,第一部分是物业公司,因为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要对卫生等等之类按照合同规定来进行服务,出现的这样的情况,律师认为是物业没有尽到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第二个责任主体其实就是包括这家在内,以及楼上所有可能导致下水管道堵塞的业主。

如物业所说,从堵塞物来看的,单是刷子或者腻子都不会完全造成管道完全堵塞,那可能扔过刷子的人和可能扔过腻子的人,都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王晓革表示:“共同造成这个堵塞的结果,所有可能造成这个结果的业主共同承担这个责任,物业和这些业主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抗辩举证来证明,我其实已经尽到了义务,不可能造成这样的后果,承担或者不承担责任,最后得等法院来认定。”

对于张先生的损失,在两方意见有分歧,协商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怎么计算可以求助专业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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