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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罗会议的重要决议中有关战後台湾归属问题,英国并不赞成,但在罗斯福的支持下,声明中仍表示将台湾与澎湖归属中华民国。其他重要内容包括:「剥夺日本自1914年世界大战开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中国东北「归还中华民国」、「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独立」,以及战争的目标在使日本「无条件投降」。
开罗宣言的法律效力受到质疑,文件中没有美国、英国、中国领袖签署,也受各方瞩目。由於英文稿档案的标题是Press Communique,有研究者认为是「新闻公报」,而其内容前言指出是开罗会议後的「概括声明」(general statement),当然不是条约。
「开罗宣言」虽不能提供战後台湾、澎湖地位归属的国际法效力,但对战後台湾接收问题,则产生关键性的影响。在开罗会议中取得罗斯福支持的国民政府,以战後将接收台湾为由,於1944年4月17日,在中央设计局内设立台湾调查委员会,由陈仪担任主任委员,进行接收的准备工作,是国民政府对台政策转趋积极的重要开端。其後「波茨坦宣言」又肯定「开罗宣言」的内容,这或许是「开罗声明」被称为「开罗宣言」的主要因素,对於美国主导的战後日本接收问题也产生影响。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後,联合国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发布的第一号命令,便将台湾、澎湖划归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中正的接收范围。
中文关键字: 蒋中正 , 罗斯福 , 邱吉尔 , 「波茨坦宣言」
英文关键字Chiang Kai-shek , 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 , Sir inston Leonard Spencer Churchill , Potsdam Declaration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