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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
2011-12-02 10:12:27   来源:   点击:

    以推动中华民国农村复兴为目的而成立的专业机构。简称农复会。依据美国「一九四八年援外法案」(Foreign Assistance Act of 1948)之「援华法案」第四○七款,由中华民国与美国联合组成,10月成立於南京,1949年8月迁台。

    农复会的组织除行政部门外,有植物生产组、畜牧生产组、农业经济组、农业信用组、水利工程组、乡村卫生组、森林组、渔业组、农民辅导组等9组。在1950-1965年美国对中华民国提供的美援计画型援助中,农业计画由农复会策画推动,包括:土地改革的技术与经费协助、改革农民组织(农会、渔会、水利会、四健会)、农业改良、统一农贷计画、农村社会建设(卫生、电气化、自来水、家庭计画)、水利建设、林业改进、渔业开发等。决策中心的委员会为中、美委员共同组成,由两国总统分别指派。由於农复会为一非正式的官方专业组织,可以超越政府官僚体系的上下阶层关系,直接与不同位阶的单位签约拨款,有效地推动各项计画,而有「左右联系,上下贯通」的重要特质。

    农复会引导第二次世界大战後台湾的农业方向,1953-1972年连续实施五期的「四年经济建设计画」,农复会与「行政院经济安定委员会」(简称经安会)第四组(农业组)相互配合,拟定各期的农业部门生产计画;农复会里的「农业经济组」负责政策的研拟工作,针对战後初期的米糖相克问题,从市场经济的观点主张提高生产量。1970年代则致力於研究农工调适问题,建议政府采行农工业均衡发展的政策,於是有1972年9月「加速农村建设重要措施」的实施。

    1965年美援中止後,农复会的经费改由「中美经济社会发展基金」支出,美方的影响力大为降低,农复会的年度工作方案由中华民国政府全权审核。1978年9月15日中美断交,美方照会台湾终止双方农业合作并停派美籍委员,农复会乃於1979年3月15日结束,其後改组为「行政院农业发展委员会」(简称农发会),成为政府最高的农业主管部门。1984年与经济部农业局合并改组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简称农委会)。

    中文关键字: 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 , 农复会 , 美援 , 农业 , 剩余

    英文关键字Sino-American Joint Commission on Rural Reconstruction , JCRR , U.S. Aid , Agriculture , Surplus

    参考资料

    1. 赵既昌。1985。《美援的运用》。台北:联经。
    2. 黄俊杰编。1991。《农复会与台湾经验 (1949-1979)》。台北:三
    3. 民。
    4. 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编。1949-1979。《中国农村复兴联合
    5. 委员会工作报告》,第1-33期。

    延伸阅读

    1. 黄俊杰编。1991。《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史料汇编》。台北:
    2. 三民。
    3. 廖正宏、黄俊杰、萧新煌。1986。《光复後台湾农业政策的演变》。
    4. 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
    5. 邱涌忠。1997。〈农复会与台湾农业发展策略形成之研究〉。博
    6. 士论文,台湾大学农业推广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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